高虹安涉貪案開庭 黃惠玟:裝潢費報帳很奇怪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今天再度開庭。高虹安前助理黃惠玟提到台中服務處裝潢費請款非常奇怪,高虹安表示,裝潢費47萬元,民眾黨付25萬元,其餘錢在卸任前付清。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共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北院今天再度開庭,上午進行提示證據等程序,下午開始言詞辯論。

合議庭提示高虹安呈報一筆台中服務處的23萬元裝潢費,檢方指出,109年11月施工的裝潢費,高虹安卻拖到111年12月25日上任新竹市長前一刻才繳,可見自始就不想付這筆錢。高虹安表示,這個資料可以具體證明,她確實有支出台中市服務處裝潢費。

黃惠玟此時主動發言,表示她記得任內已跟民眾黨結清裝潢費25萬元款項,後來廠商又傳真請款23萬元,讓她覺得非常奇怪,也很費解,讓她很不舒服,也成為她離職的主因。

黃惠玟說,負責裝潢的是建設公司陳姓董事長,本來講好不用錢,也不需要開發票,高虹安與前助理李忠庭覺得賺不到這筆錢,這筆錢被民眾黨賺走了,李忠庭找另一家公司開發票交給她報帳,高虹安還為此「K」她了一頓。

高虹安則表示,台中服務處裝潢費共47萬元,她很感謝黃惠玟跟民眾黨溝通先支付25萬元,當時陳董說都記在帳上,在她卸任前還掉就好,黃惠玟離開後不是不用算,帳仍然在她頭上。這件事只有付錢,沒有賺錢的問題,黃可能有誤解。

被問到對筆錄有無意見時,王郁文再度提到去年4月間在北檢偵訊時有16分鐘沒有錄音錄影。至於「消失的16分鐘」講了什麼,王郁文律師表示,檢察官提到「就是要偵辦高虹安,王郁文跟只是沾上一點邊」,律師問說起訴高虹安是不是上級決定的,檢察官回答「是」。

審判長詢問除了「消失的16分鐘」,其他筆錄有無被不當取供,王郁文與律師都回答「沒有」。王郁文律師另表示,原先以為檢方要偵辦高虹安的問政費用,最後卻以助理費起訴王郁文。(編輯:張銘坤)11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