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一審遭判刑 內政部火速決定停職期間不給薪

內政部宣布高虹安因案停職期間不給薪給。市長職務已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圖:高虹安臉書)
內政部宣布高虹安因案停職期間不給薪給。市長職務已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圖:高虹安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昨天才因為助理費案一審被台北地院重判七年4個月有期徒刑。內政部隨即宣布停止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依法代理市長。今天(27日)內政部又大動作主動發新聞稿表示,為貫徹政府廉能政治之決心,已於昨日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內政部行使是否給半薪的裁量權,決定高虹安市長於停職期間不給薪。

內政部在新聞稿中解釋,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是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6月22日總處給字第1060049606號函規定,由具有行政監督權限之上級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之決定,亦即縣(市)長是由內政部裁量。考量高虹安係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因此決定停職期間不核給半數俸額。

高虹安昨天遭北院判有罪後,下午就宣布退出民眾黨,並透過市府以影片發聲明表示會提出上訴,盼二審能還清白。高虹安說自己和很多人一樣,對判決感到「無比荒謬與震驚」,她強硬喊話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市府團隊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而副市長邱臣遠今天一大早也已經以代理市長的身分出席「113年稅務盃3對3鬥牛籃球賽租稅宣導活動」開幕式,他受訪時針對高虹安的司法案件,重申支持高虹安提上訴的態度,對於高虹安退出台灣民眾黨的決定,他也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