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遭重判7年4月 「揭發者」林耕仁讚北院嚴謹判決 並指天道輪迴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4個月,市長職務停職。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4個月,市長職務停職。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任期涉嫌虛報、浮報助理費與涉貪一案,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而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她7年4月,並褫奪公權4年。對此,當時第一個踢爆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的國民黨前新竹市長參選人林耕仁也在臉書以16字回應,並以「嚴謹判決」一詞肯定法院對高虹安判決。

在2022年10月31日,林耕仁召開記者會踢爆民眾黨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在立委任內任用李姓男友擔任公費助理,用納稅人的錢支付男友薪資。與此同時,民眾黨的林冠年以吹哨者身份,將高虹安詐領助理費資料送交檢調,才開啟高虹安涉貪的案件調查,並於2023年8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

對於高虹安遭重判7年4月,林耕仁僅在臉書以16字回應表示,「天道輪迴,舉頭三尺,尊重司法,嚴謹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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