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關鍵「小兔帳本」首次公開 爆買飲料只她敢報帳動用零用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虹安此次未受訪便離開法院。(圖/記者楊佩琪攝)
高虹安此次未受訪便離開法院。(圖/記者楊佩琪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任立委期間涉詐助理費案,27日再度開庭,前辦公室行政助理「小兔」黃惠玟也被傳喚出庭,針對最受爭議的「零用金」制度由來、使用狀況、是否挪為私用等部分,由檢、辯雙方分別對黃惠玟進行詰問。而關鍵的「小兔帳本」也首次公開曝光,顯示高虹安確實曾請領用做私人用途,部分費用有清償、部分沒有,且像是買飲料,助理不能也不敢報帳請領零用金,只有高虹安會報。

日前開庭,針對黃惠玟及同案被告助理們於檢方偵辦期間的偵訊光碟進行勘驗。此次開庭,首先傳喚黃惠玟,由檢、辯進行詰問,尚未完結部分,下次開庭繼續。庭訊時,可見黃惠玟對於檢、辯的提問相當小心,尤其對於高虹安律師團的提問,一度被問到是否依循曾任前立委李俊邑辦公室助理的經驗,才會向高虹安提議零用金制度,黃惠玟當庭抗議此問題「覺得有陷阱」,引來旁聽席一陣笑聲。

在法官及律師說明後,黃惠玟才表示,確實是她向高虹安提議辦公室可設立零用金制度,但也有提出其他可行制度。

黃惠玟並表示,助理費要給多少,由高虹安決定,其他立委辦公室沒有獎金制,但「高虹安人很好」設立獎金,款項來源就是加班費,至於給多少,由高虹安決定,「心情好時就多給,心情不好時就少給或是沒給」。而助理們是否要回捐加班費或獎金作為辦公室的「零用金」由高虹安決定,詳細金額就由她來計算。

而零用金如何使用?高虹安是否藉此挪為私用?黃惠玟表示,辦公室同事要出差、買辦公用品等,都可向她請領使用零用金,但不能用於私人消費,除非高虹安許可,例如買飲料,除非高虹安同意或是說要請客,助理才可報帳動用零用金,平時助理們其實也不敢拿自己的私人花費來報帳。

不過檢方提示「小兔帳本」中,記載高虹安使用零用金的欄目,明顯可見包括買早餐、買紅蔘1盒送給中研院院長、洗頭等治裝費、買飲料、多買的高鐵票、買由高虹撰寫《面試郭台銘》書籍做公關送人等,都使用到零用金。

檢察官繼續追問,高虹安該些花費事後是否有清償,黃惠玟表示,到她離職前,沒有全數清償完畢,有清償的部分就依高虹安的指示整欄刪掉,留在帳面上的就是沒有清償的。

檢察官另問到為何高虹安可請領私用,助理卻不可以?「零用金」屬於誰的?高虹安是否有提過?黃惠玟則表示,沒和高虹安討論過此部分。

高虹安的委任律師則在反詰問時,針對零用金制度從何而來多有提問。因黃惠玟曾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工作過,律師因此提問,李俊俋辦公室是否也有零用金制度?黃惠玟表示有,但與高虹安辦公室的制度不一樣,因為李俊俋不管帳,她也不用向李俊俋報告帳目,更沒有「浮報薪資」,也沒有「獎金制度」。

至於如何得知有零用金制度?黃惠玟表示,是她的前手告訴她的,而她也問過其他立委辦公室主任、從事法律專業工作丈夫的意見,都說只要用於公務,零用金制度沒有違法問題。高虹安也曾針對像是辦公室裝潢費用使用零用金部分問過律師,並當場告訴她,律師認為辦公室裝潢費是公務使用,只要用於公務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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