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一審遭判刑確定停職!邱臣遠將代理新竹市長

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因涉詐領助理費,遭台北地院判處7年4個月,依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將停職,新竹市長一職將由現任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若二審判刑確定將解職,並依《選罷法》的排黑條款不得再參選。但若無罪則可復職。

邱臣遠將代理新竹市長一職。(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
邱臣遠將代理新竹市長一職。(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

根據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共詐得46萬30元,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起訴高虹安與助理等6人。因適逢凱米颱風的2天颱風假順延判決,今天上午11時,台北地院宣判高虹安因貪污罪,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

高虹安資料照。(圖/翻攝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資料照。(圖/翻攝高虹安臉書)

依照現行《地方制度法》第78條、79條之規定,縣市首長若因《貪污治罪條例》,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必須停職,並由副市長代理。若二審確定依貪污罪判刑將解職,並3個月內完成補選;如縣市首長任期已過半,就由行政院指派代理市長至任期屆滿。此外,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排黑條款規定,高虹安因確定判貪污罪,此後也不得成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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