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46死41傷 陳椒華:對影響公安者應罰款並限期改善

時力立委陳椒華 (吳家豪攝)
時力立委陳椒華 (吳家豪攝)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於10月14日發生大火,導致46死41傷。時力立委陳椒華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此問題並非單純修法,強制設立管委會即可解決。對於影響公安者,應罰款並限期改善。

陳椒華指出,城中城大火後,蔡總統要求行政院、內政部,全面檢討建築管理、消防檢查、都更危老等制度問題,並針對荒廢老舊建築,建立必要社區管理系統,但並非設立管委會即可解決。

與會的時力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表示,即便修法強制成立管委會,仍難填補公安漏洞,例如弱勢者仍無能力補足消防設備措施。因此,針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達一定比例之集合住宅,公權力有義務介入,由政府協助完善公安檢查及消防設備。。

陳椒華要求,主管機關應明定轄內老舊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全面列管追蹤;也要針對老舊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強制定期實施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陳椒華還主張,盡速建立跨局處通報平台,讓建管單位、消防單位能夠有效橫向聯繫;也要檢查結果危及安全者,除了罰款並限期改善外,必要時應由政府直接代為履行,並向義務人追繳相關費用。

陳椒華建議,對於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者,居住超過一定比例之老舊及危及公共安全之建物,由地方政府編定預算執行公共安全檢查及購置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