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爭取調升托育費用

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四日下午召開第二屆第六次會議,由高雄市長陳其邁主持會議,委員關心高雄市托育人員托育費收費上限,以及工會聯合組織之業務費、設備費等補助事宜。(見圖)

高市府社會局今(五)日說明,依據勞動部函釋,居家托育人員是屬個人服務業項下之家事服務業,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尚不適用勞基法有關基本工資及雇主負擔勞、健保相關規定;社會局預計於今年底前於高雄市托育服務管理會提案,檢視高雄市物價指數及家庭可支配所得之調升情形,研議討論調整事宜,並盼兼顧托育品質與體貼家庭負擔。

當日有委員提到,依據高市府社會局訂定之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日間托育每名兒童最高收費金額一萬五千八百元,如每週收托五日,每日十小時,全日托育最高收費金額二萬五千二百四十元。

反觀基本薪資自一○六年從二萬零八元連續八年調整至二萬七千四百七十元,調升七千四百六十二元,調幅達37.3%;消費者物價指數自一○六年96.16%至一一三年106.59%,上升10.43%,但高雄市托育人員收費自一○六年起迄今僅調升八百元(5.33%),委員會建請高市府社會局重新核定高雄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費。

此外,因應物價上漲,委員會也建議高雄市修訂補助各工會聯合組織之業務費、設備費支用範圍及核銷標準表,陳其邁市長裁示要求勞工局研議酌予修正補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