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般護理之家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督導考核」 結果出爐

為提供民眾安全、優質的住宿型長照機構,高市府衛生局依護理人員法及長期照顧服務法針對所權管的一般護理之家六十家(四千四百一十九床)及住宿式長照機構十二家(一千零七十二床),在衛生福利部四年評鑑合格效期內,每年辦理督導考核作業,確保照護品質的維持,參採衛福部的評鑑基準項目,特聘請長期照護實務專家學者,就「行政組織、經營管理服務對象權益保障」、「專業服務與生活照顧」、「環境設施與安全維護」及「創新改革」等四大構面進行評核,並提供建議供機構參考,精準提升照護品質。 (見圖)

高市府衛生局今(廿八)日說明,高雄市一一二年共計六十一家機構參與督導考核作業(包含五十五家一般護理之家、六家住宿式長照機構),督考結果合格五十五家(90%),不合格六家(10%),針對不合格機構已由高市府衛生局聘請長期照護實務專家及學者進行輔導完成。高雄市一一二年度一般護理之家、住宿型長照機構督導考核結果公布在高市府衛生局最新消息網站(http://khd.kcg.gov.tw/),供民眾查詢。

現今醫療進步平均壽命延長,當父母年邁時,兒女亦年長,孝順並非時時刻刻在身旁守候,而是應妥善安排符合長輩個別健康需求的長照服務;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擇住宿型長照機構時,優先確認是合法的立案機構,可親至機構現場參觀入住環境、餐食、照護人力等,詳閱定型化契約及收費標準,並可至高市府衛生局網站查詢是經衛生福利部評鑑、高市府衛生局督考合格之機構作為選擇。

高市府衛生局將持續把關機構的照護品質,讓長輩可以安心入住、家屬放心託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