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3年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不調漲

市府公告「一一三年高雄市五家有線電視各項收視費用」之基本頻道收視費不調漲,維持與一一二年相同;裝機費、復機費、移機費、分機費等費用,酌予調整。(見圖)

高市府新聞局今(卅一)日指出,高市府有線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於今年十二月共召開二次會議,經委員仔細審閱各業者提報之收視費用申報表、營運績效與規劃、財務與獲利狀況、家庭支配所得等因素,並參酌各縣市政府公告收費標準,高雄市費率委員會決議一一三年度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上限維持與一一二年相同;另高雄市費率委員會整體考量原物料與人力成本,對裝機費、復機費、移機費、單一分機費等費用,酌予調整,期許業者能提供消費者更優質之收視服務。

高雄市一一三年五家有線電視業者每月基本頻道組收視費用上限介於新臺幣四百五十元至五百五十元,裝機費一千元,復機費八百元,室內移機費五百元、室外移機費八百元,單一分機費在主機裝設時二百元、主機裝設後五百元;而高市府社會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享有免收收視費等各項費用之優惠,另長期訂戶則享有優惠,季繳、半年繳、年繳等用戶可享優惠折扣。

新聞局提醒,一一三年各項收視費用生效日期前,如系統業者已與訂戶訂有契約,其原收費低於高市府公告各項收視費用者,應依原契約所定價格收視至契約期滿;此外,業者亦得視區域特性、社區規模等市場狀況,與訂戶雙方協議更優惠之收視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