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惡鄰嫌吵竟手刃樓上夫妻 被害家屬獲准參與訴訟「討公道」

吳姓兇嫌16日以殺人罪移送高雄地檢署。民眾提供
吳姓兇嫌16日以殺人罪移送高雄地檢署。民眾提供


高雄男子吳龍滿去年9月嫌樓上鄰居吵,竟抄刀上樓砍死一對年輕夫妻,引發震撼,檢方今年初依殺人罪起訴吳男並求處死刑,將由國民法庭接手審理。不過,被害妻子的父母為了替愛女討公道,已委任律師向高雄地院聲請參與訴訟獲准;至於全程保持緘默的吳男近日羈押期將屆滿,律師雖建請法院改「限制住居」,但法院仍裁定他自6/12起延押2月。

檢方查出,63歲吳男去年9月15日早上7點多,疑因不滿噪音,突然拿一把水果刀從逃生梯上樓,當時35歲的女主人正準備送兩個兒子上學,因此沒關門,吳男直接闖入刺死她,然後直闖主臥房殺害還在熟睡的36歲男主人,兩名無辜稚子則目睹兇案現場。

吳男行兇後從容騎機車逃往屏東,沒多久就遭警方圍捕到案。檢方偵查時多次提訊吳男,但他始終保持緘默權,不願交代案情,但他在看守所羈押時竟能和獄友聊天說笑。檢方痛斥吳男手段兇殘、泯滅人性,案發後也從未悔悟或向家屬道歉,毫無教化可能性,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

兇嫌吳龍滿趁大門沒關,進屋殺害年輕夫妻。民眾提供
兇嫌吳龍滿趁大門沒關,進屋殺害年輕夫妻。民眾提供

日前被害女主人的父母為了幫愛女討公道,遂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參與訴訟,希望能了解訴訟過程及卷證內容,並向法院陳述意見。

法院認為,聲請人為死者父母,符合聲請參與訴訟的條件,經徵詢檢察官、辯護人的意見,並斟酌案件情節、聲請人與被告之關係、訴訟進行之程度及聲請人之利益等情事後,認為准予參與訴訟有助於達成被害人訴訟參與的目的,且沒有其他不適當的情節,因此裁准。

此外,吳男自今年1/12起訴接押後,法院已於4/12延長羈押2個月,而羈押期即將在6/12屆滿。合議庭訊問吳男並聽取檢辯意見,吳男委任律師曾為其請求法院停止羈押,主張可以改為「限制住居」,但合議庭不買單,認定吳男不但有羈押的原因,也有羈押必要,因此駁回主張。

兇嫌吳龍滿殺人後從容逃逸。民眾提供
兇嫌吳龍滿殺人後從容逃逸。民眾提供
高雄夫妻遇害雙亡,兇嫌吳龍滿殺人後騎車逃逸。民眾提供
高雄夫妻遇害雙亡,兇嫌吳龍滿殺人後騎車逃逸。民眾提供

法院認為,吳男涉及本刑10年以上的殺人重罪,有逃亡可能性,且參酌他行兇後馬上騎機車逃離現場,經警方到外縣市圍捕才到案,顯見他已有逃亡事實。此外,吳男還邊逃邊換裝,且藏匿兇刀及作案時穿的衣服,法院認定他涉嫌湮滅證據,具有羈押原因,讓他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均不足以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裁定從6/12起延押2個月。

高雄夫妻雙屍命案,兩被害稚子透過畫作表達思念。翻攝畫面
高雄夫妻雙屍命案,兩被害稚子透過畫作表達思念。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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