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查核食品業者豬肉標示 361家均符規定

高市府衛生局截至一月五日上午止針對高雄市食品業者計三百六十一家(攤販四十六家、早餐店二十六家、一般餐廳二百五十一家、自助餐便當十二家、速食業三家、觀光飯店八家、其他餐飲場所十五家)進行豬肉原料產地來源符合性查核,業者可提供相關進貨單或佐證資料證明供查核,均與店家所標示之豬肉原產地標示相符。

另為落實肉品標示稽查工作,高市府將針對高雄市校園、傳統攤商、夜市攤商等食品業者聯合教育局、農業局、經發局、消保官等食安小組成員進行跨局處加強聯合稽查,且更擴及假日及夜間營業的商號、攤商進行稽查,積極保障市民的食安。

衛生局不定期將稽查抽驗結果等相關資訊揭露於高市府衛生局網站(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罰;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七-七一三四○○○食品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