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撞擊案 黃裕凱:海商法修法不能拖了

有關日前發生高雄港OOCL Durban輪撞擊陽明永明輪及橋式起重機事故,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黃裕凱提醒政府,應儘速修正我國海商法相關條文,避免日後類似重大海上事故發生時,我國國民受到現行海商法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金額制限責額嚴重偏低的傷害。

黃裕凱指出,此次撞擊事故,損失金額龐大,事故原因仍在主管機關調查中,但看到該案,就馬上會讓人聯想到三年半前發生於基隆港的類似案件,該案因德籍船東主張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而纏訟至今。

二事故原因均屬同一,疑似港內超速。在現今港口監控設備先進的今天,我國港口幾年內連續發生類似事故,實已令人匪夷所思,有關海商法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問題,更引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