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口藏「秘藥」強吻女網友 趁機性侵下場慘了

高雄一名陳姓工人在網路上結識小美(化名),兩人相約開車出遊,沒想到陳男在車上趁機強吻小美,還用安眠藥使小美頭暈,藉此性侵得逞,近日全案定讞,陳男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7年4月,民事部分則要賠償95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透過社群平台認識小美,兩人相約2021年3月7日開車到高雄市出遊,陳男開車途中,突然強吻小美,趁機讓小美在無意中服下安眠藥。藥效發作後,小美感到頭暈,陳男便將車開到摩鐵,性侵得逞。

完事後陳男將小美載回台南,但小美越想越委屈,身心都受到極大創傷,氣得到警局報案,並同步到醫院驗傷,其中小美尿液中也驗出有安眠藥陽性反應,這才驚覺自己被下藥,因此決定對陳男提告。

法官審理時,陳男辯稱,是小美向他索要安眠藥,所以才給她,後續因為小美頭暈,所以才載她到旅館休息,此外,他此前才因性功能障礙前往醫院就診,因未獲改善所以放棄看診,根本無法對小莉伸出狼爪。兩人自從在網路上認識後,對話就相當親密,常以老公、老婆互稱。

不過小莉反駁,她並無睡眠問題,也沒有和陳男要安眠藥,也沒和陳男交往,是陳男突然強吻,才使她無意中吞下安眠藥,最後導致陳男性侵得逞。

隨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根據小美的驗傷報告,確認當時小美體內的確有安眠藥成分,認定是陳男下藥,加上小美下體也驗出陳男的DNA,最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月徒刑。陳男不服上訴,後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因此定讞。

另外,小美向陳男求償民事部分130萬,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判賠45萬,隨後小美提出上訴,法官認為合理,扣除補償金35萬後,加上一審判決賠償,判陳男還要再賠償小美50萬元,共賠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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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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