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莽漢「寄生」朋友家不走 持美工刀襲警遭重判7年6月

何姓男子(左圖)襲警,導致員警趙健雄肌腱斷裂、神經損傷。(翻攝畫面)
何姓男子(左圖)襲警,導致員警趙健雄肌腱斷裂、神經損傷。(翻攝畫面)

高雄何姓男子原本向友人租房,去年不滿朋友要他搬家,雙方爆發爭執,小港分局巡佐洪豪華、警員趙健雄獲報到場調解,何男卻持美工刀襲警,導致趙員臉部、手部遭劃傷,送醫後診斷肌腱斷裂、神經損傷,所幸急救無生命危險。何男被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依殺人未遂重判7年6月,全案可上訴。

高雄去年12月4日發生襲警案,31歲何姓男子向邱姓友人租房,因不滿邱男要求他搬家,雙方引爆口角糾紛,警方獲報由巡佐洪豪華、警員趙健雄到場處理,何男卻情緒失控持美工刀攻擊員警,導致趙健雄右手部、臉部、嘴唇等多處撕裂傷,所幸送往小港醫院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

員警遭襲之後,警方啟動快打部隊並通知保大等線上警網到場支援攻堅,以優勢警力壓制何男,並進行逮捕後搜身,現場查扣行凶用的小型美工刀。法院審理時,何男辯稱是一時情緒失控才持美工刀攻擊員警,沒有殺人的意思,律師也辯護持美工刀攻擊員警是為了逼退他,並無殺人、致人於死之犯意。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依據員警密錄器畫面,認為當時2名警員僅要求何男出示證件,並搬離租屋處,雙方並無肢體衝突,何卻趁員警毫無防備下,以預藏的美工刀對員警的重要部位使勁攻擊,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且考量趙姓員警受傷不輕、雙方至今都未和解,今依殺人未遂判何男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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