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遭羈押禁見 法院裁定理由曝光

國民黨高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搜索前夕搭機至中國廈門,4天後在29日返台,經檢警漏夜偵訊遭聲押。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後,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

黃紹庭住處和服務處等多處26日遭檢警兵分10路搜索,黃紹庭卻在搜索前搭機飛往中國廈門。高雄地檢署昨天證實黃紹庭已搭乘班機返台,隨即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人員,對黃紹庭逕行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

多家媒體接獲消息後趕到高雄地檢署等候,黃紹庭經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人員數小時詢問後,今天凌晨0時許隨檢方抵達高雄地檢署。黃紹庭面對媒體詢問「有什麼話要講嗎」、「去廈門是本來就計畫好的嗎」、「去廈門有什麼目的」、「會覺得被冤枉嗎」,他並未正面回應,僅要記者「小心、小心」。案經雄檢漏夜偵訊,黃紹庭在今天約凌晨4時許遭檢方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雖然返台並配合說明,但他入出境紀錄頻繁,且自承其配偶及子女長年定居於美國,房產為其等名下所有,亦曾取得美國國籍,顯見黃具有逃亡國外之相當生活經驗、人脈、家庭支援及經濟條件,有逃亡之虞。

雄院還指出,黃紹庭在訊問時坦承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名,然關於人頭助理之助理費用是否經人頭助理同意而回捐予服務處,人頭助理是否於服務處實際參與業務,及按月匯入其配偶名下高雄銀行帳戶之資金實際運用情形等情,被告所述仍多有與共犯及證人所述、卷內客觀書物證不符之情形,且經執行人員於被告父親住處查扣疑似預先演練詢問內容之串證筆記。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裁定准予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