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造假外遇夫悔過書傳部隊 妻侵害名譽挨告判賠8萬

廖姓職業軍人疑似外遇多名女子,太太假造認錯協議書還直接傳給部隊長官,高雄地院認為廖妻偽造協議書造成廖男名譽損失,判賠8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廖姓職業軍人疑似外遇多名女子,太太假造認錯協議書還直接傳給部隊長官,高雄地院認為廖妻偽造協議書造成廖男名譽損失,判賠8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廖姓職業軍人疑似外遇多女,妻子沈女不滿之餘假造1份認錯協議書直接傳給部隊長官,害廖男在軍中顏面無光,怒和太太離婚還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地院認為,廖男外遇屬於私德,並非可受公評之事,廖妻偽造協議書確實造成廖男名譽損失,判賠8萬元,可上訴。

沈女不滿廖男與多名女子糾纏不清,2022年6月某日手寫1份協議書,內容為「男方因跟女方結婚後多次外遇XXX等多員,故以楠梓區某屋一半給女方,女方將既往不咎,此事將保密1年以上,若有違背規定將不算數,若再犯女方將請部隊、法院給予嚴厲的處罰以示警惕」,文末還有廖男和沈女的簽名用印。

沈女擬完協議書後,直接用手機拍下,傳給廖男部隊的士官長,廖男外遇之事隨後就在部隊內傳開。廖男受不了每天上班遭人指指點點,追問之下,才發現是太太搞的鬼,2人大吵離婚收場。廖男認為姓名、名譽權受損,另對沈女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沈女到庭坦承偽造協議書,但她強調只是陳述客觀事實,不算構成名譽權侵害。協議書的廖男簽名確實是她「代簽」,但也只是為了讓閱讀者知道男女雙方身分,不算侵害姓名權。

法官認為,協議書中明明寫著「此事將保密1年以上」等詞,代表沈女認為協議書內容全然涉及私密,但沈女卻把該文件傳送給廖男長官,明顯侵害廖男名譽權。不認識廖男的人,看到該份協議書會誤認是廖男本人簽名。

法官強調,廖男縱使外遇,也屬於私德,與公益無關,並非可受公評之事,沈女所為確實侵害廖男姓名、名譽權,判賠8萬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