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資訊 宜蘭監理站已設置專門窗口供民眾諮詢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資訊,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已設置專門窗口供民眾諮詢。(宜蘭監理站提供)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資訊,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已設置專門窗口供民眾諮詢。(宜蘭監理站提供)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資訊,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已設置專門窗口供民眾諮詢。(宜蘭監理站提供)

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管理,自一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起,駕照受吊銷處分重新考領或吊扣處分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後,依違規程度分別核發或換發一、二、三或六年之短效期駕照,並且在六年觀察期間須依規定換發短期駕照,持照六年觀察期屆滿且未再受吊銷或吊扣駕照處分者,可依其原得領有駕照之規定換發新照。

為利民眾洽詢有關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資訊,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已設置專門窗口供民眾諮詢,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用路人安全。如欲瞭解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相關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專區查詢(https://reurl.cc/kyXD73),或洽鄰近監理所、站詢問。

宜蘭監理站說明,自一O二年七月一日起,除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外國人及年滿七十五歲高齡者須定期換照外,其餘免再換發駕照。但違規情節較嚴重駕駛人對道路安全存有較高風險,透過矯正錯誤行為之道安講習及在一定期間觀察其行為是否導正有其必要性,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法後,駕照受吊銷處分重新考領者,僅核發一或二年短效期駕照,而受吊扣處分者,原領駕照效期至吊扣處分屆滿日止,且駕駛人須於吊扣處分屆滿日後一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換發三或六年短效期駕照。

宜蘭監理站提醒,未依規定換發駕照者,駕照逾期不得駕車,違者將處新臺幣一八00元以上三六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