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提抗告求交保 高分院駁回裁定延押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頂新1年內3度涉入黑心油風暴,前董座魏應充日前因飼料油事件,遭彰化地檢署起訴,並裁定羈押在看守所。他不服檢方起訴並遭法院羈押,4日委託律師提出抗告換交保。但台中高分院審理之後,認為魏應充若交保仍恐有串證和滅證之餘,駁回其抗告,裁定仍羈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在上月30日偵結起訴7人,包括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前後任總經理常梅峯、陳茂嘉、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品管組組長蔡俊勇、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專員江淑端。

彰化地檢署襄閱黃智勇表示,檢方採「一罪一罰」原則,認定魏應充共涉犯詐欺60次、加重詐欺79次,因此具體求刑30年。

黃智勇還提到,檢方掌握的證據,包括關鍵的會議紀錄、簽呈等,讓承辦檢察官認定魏應充不僅知情,甚至還有下指示,另外前後任總經理和屏東廠廠長都有犯意聯絡。檢方除了對魏應充求刑30年外,前任總經理常梅峯25年、代理董座陳茂嘉和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各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