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3億交保 再被打臉
中國時報【馬瑞君、鐘武達、黃天如╱綜合報導】 檢察官二度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昨天下午認定彰化地方法院裁定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3億元交保有瑕疵,撤銷發回彰化地方法院重新裁定。再次被打臉的彰化地院庭長李進清表示,尊重上級審,今將重新開庭裁定,魏應充能否在家中過春節增添變數。 李進清表示,合議庭今天上午9點10分依原進度召開審理庭傳喚證人交互詰問,下午2點10分召開延押庭訊問,就魏應充等人的交保案重新裁定。 重罪恐逃亡、滅證 上周延押庭時,審判長吳永梁遭指當庭「訓斥」媒體,而這次彰化檢方抗告成功,吳有如再遭高分院打臉;庭長李進清轉述,法律見解本來就可能存有不同,上周二吳永梁只是說明想法給大家聽,並沒有「訓」人的意思。 台中高分院發回理由是,魏應充等人所涉犯罪眾多,將來查證如屬確實,合併所定應執行有期徒刑相當重,常情重罪常伴有逃亡、滅證之高度可能,合理判斷可認為該犯罪嫌疑重大之人具有逃亡或滅證之相當或然率存在。 高分院認為,地院僅就證人即被告陳茂嘉等7人交互詰問完畢,但其餘證人及專家證人眾多,均未經交互詰問,則魏應充等人勾串證人或共犯之疑慮,仍未能排除,因此准許魏應充等人具保停止羈押之裁定有瑕疵。 3億交保無拘束力 承辦檢察官姚玎霖在此次抗告書中指出,根據《富比士》雜誌公布資料顯示,魏應州4兄弟資產合計86億美金(約2700億台幣),為台灣第2富豪集團,不論裁定1億或3億元交保,對於有20億美元(約630億台幣)的魏應充來說,都不具拘束力。 台中高分院昨天下午分案審理,與前一次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的理由相似,認為此案案情複雜,被告有8人,人數眾多;此案侵害公眾財產、身體法益甚鉅,具有高度公共利益。 魏應充等人被檢方以60次詐欺取財、2次販賣摻偽食品、79次加重詐欺、1次販賣摻偽食品等罪起訴,犯罪次數眾多,面臨重典追訴,仍有逃亡或滅證可能。 檢原以為重裁無望 原以為抗告成功機率不高的彰檢士氣大振,敲定今天將由承辦檢察官施教文、姚玎霖及公訴檢察官邱呂凱,再戰延押庭。 魏應充委任辯護律師余明賢表示,魏應充每天都須赴派出所報到,並無預備逃亡之意圖或可能。而且魏應充所有動產、不動產均已被檢方扣押,其個人在台已無財產可動用;希望法官衡酌事實,體諒他健康差,維持交保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