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普林提案 禮品卡不收服務費 餘額10元內可兌現

很多消費者都愛使用禮品卡(gift card),為更好地保護這部分的人的權利,州眾議員魏普林(David I. Weprin)日前提案,要求任何商家都不得出售有過期日或服務費的禮品卡,除非在交易前明確告知消費者有相關收費;另外,如果禮品卡餘額不超過十元,只要消費者提出,商家必須為消費者將餘額兌現。

全美零售聯盟(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2016年的一項調查顯示,有60%的被調查對象都希望收到禮品卡作為節日禮物;僅2015年一年,就有總面值達1300億元的禮品卡被售出,但其中9億7000萬元卻並未被使用;且自2005年起,全美已有450億7000萬元的禮品卡金額沒有兌換,一旦遺失或被不小心丟棄,這些錢便無法再使用。

2009年的信用卡責任制及透明度法案(Federal Credit Card Accountability Responsibility and Disclosure Act),已就禮品卡的有效期和服務費做出相關限制,比如凡是商店和銀行發放的禮品卡,從購買日或者最後一次給卡充值日算起,五年內不可失效,也不能收取任何閑置費(inactivity fee),除非過去12個月一次也沒使用。

魏普林的A6572號提案,進一步加強了對禮品卡使用者的保護,他表示,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使用自己的錢,而被收取額外的費用,該提案可以幫消費者充分行使權利、足額使用禮品卡;目前很多州都已開始在這方面出台消費者保護措施,比如某些情況下禁止禮品卡設置有效期和服務費、零售商應兌現餘額在十元以下的禮品卡等。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屋內疑見鬼影 密州夫婦嚇壞了
柴油引擎不死再進化!最強品牌福斯Touareg V8 TDI現身
多缸時代的終結!賓士V12最後絕唱Mercedes S65 Final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