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丁糸欲拿回「蘇打綠」 法律專家提醒要做「這件事」

原團名為「蘇打綠Sodagreen」的魚丁糸,在昨(30日)前經紀人林暐哲發布新聞稿表示將「放棄」蘇打綠商標後,外界大多認為其能「拿回」蘇打綠的商標,但有法律專家表示,這樣說不完全正確,由於林暐哲行使的是「放棄」商標,若魚丁糸要改回原團名,必須重新申請「蘇打綠」的商標。

臉書粉絲專頁「法律白話文運動」指出,商標所有權人可以根據《商標法》規定「拋棄商標」,只要上智財局網站填寫拋棄商標申請書,所有權人可以向經濟部智財局申請拋棄商標;這不代表魚丁糸可以「拿回」蘇打綠,因為林暐哲做的是「拋棄」而非「移轉」,一旦他完成拋棄申請,「蘇打綠」三個字就會回到沒有被申請商標的狀態,「魚丁糸」必須重新申請「蘇打綠」的商標。

魚丁糸爭取原團名「蘇打綠Sodagreen」的商標權訴訟5月中二審敗訴,前經紀人林暐哲發出聲明,表示將放棄蘇打綠商標,關於林的決定,有網友認為,根據《商標法》「三年未使用得廢止」規定,只要魚丁糸持續申請已失效的「蘇打綠」商標類別、拖長戰線即可要回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