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塭私掛鳥網 困死保育類魚鷹

花蓮縣壽豐鄉一處魚塭未經申請掛起鳥網,造成保育類「魚鷹」掛網死亡,花蓮縣政府農業處17日會同保七總隊現勘,地主表示,不堪魚苗被吃光光,才架網防範,不知道須申請。農業處、保七總隊已拆除私設鳥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規定移送。

花蓮縣壽豐鄉豐坪村有不少養殖戶飼養吳郭魚,因鳥害嚴重,部分魚塭私設鳥網防鳥害,其中位於花蓮溪米棧大橋西側的魚塭,昨天被人發現一處魚塭上空架設一張長長的網子,鳥網上掛著多隻鳥類,其中1隻疑似保育類猛禽「魚鷹」,死亡時間推估至少2天。

農業處會同保七總隊人員到場,清查鳥網共有6隻鳥類,初步確認1隻為保育類魚鷹,另5隻將送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虛擬鑑識中心確認鳥種,鳥網也立刻拆除。

魚鷹屬於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每年11月到3月來台度冬,壽豐鄉有多處養殖吳郭魚的魚塭,食源豐富吸引野鳥聚集,經常可見保育類鳥類過境、棲息或獵取食物;魚鷹是日行性猛禽,因養殖區食物很多,吸引魚鷹出沒。

不過當地魚塭飼主也苦惱常遭鳥害,架設鳥網的地主表示,因養殖的魚苗被野鳥吃光光,不堪其擾,才找來苦瓜網架在魚塭上,不清楚必須申請,也不知道抓到保育鳥類。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農漁民張掛鳥網防範鳥害,須先向鄉鎮公所申請、轉報縣府,現地勘查確認合適,由縣府發出原則同意函才能架設;若農友有需求請務必提出申請,才能保障自己權益。

陳淑雯建議,合法設置的防鳥網建議使用網目多、網眼小,及顏色清楚鮮豔的網具,避免造成鳥類受傷,如鳥網發現誤捕保育類,應立即釋放,如發現鳥類受傷也應立刻通報縣府農業處動植物防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