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豚秀將走入歷史!動保法揭新頁 南韓10年野放7隻海豚「僅中國逆行」

鯨豚展演取悅人類與現今動物保護潮流背道而馳,而國內《動保法》也將揭新頁。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鯨豚展演取悅人類與現今動物保護潮流背道而馳,而國內《動保法》也將揭新頁。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動物展演取悅人類與現今動物保護潮流背道而馳,而國內《動保法》也將揭新頁,農業部7月底公告新版的「動物展演管理辦法」,明文規範約束動物展演計畫與內容,包含動物供展示、表演或與人互動之展演空間,及該動物飼養之場所。

動保團體認為,全球13國已無鯨豚秀,國內2家業者也應跟進。而國內目前僅剩花蓮縣的遠雄海洋公園與新北市的野柳海洋世界2家業者有鯨豚秀,其展演許可將在2026年(民國115年)間到期。

最新「動物展演管理辦法」歷經2年,於今年7月底上路,將水域與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一起納管,規範不得進行不當展演或與人互動行為,其中娛樂人類的鯨豚秀也將走入歷史。黑潮文教基金會董事蔡偉立表示,現今全球已有13國不允許為了娛樂圈養展示鯨豚,包含玻利維亞、加拿大、智利、哥斯大黎加、克羅埃西亞、塞普勒斯、法國、匈牙利、印度、哈薩克、尼加拉瓜、斯洛維尼亞,以及瑞士。

對此,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副署長吳龍靜表示,辦法已修正完成,不再做函釋,且已由中央、地方政府與專家學者、動保團體共組「海洋保育類鯨豚展演轉型輔導小組」,輔導業者調整「不適當互動表演」,若有業者屆時無法配合調整,將依法廢止許可文件,並依野保法第51條裁處。

亞洲善待動物組織(PETA)議題倡議專員林婷憶指出,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展示、陳列已有釋函禁止表演、與人互動,而鯨豚是《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的保育類動物,新版法規等於宣告國內鯨豚秀應劃下句點。

林婷憶透露,鄰國韓國也於去年發布法令禁止遊客跟海豚互動,僅剩下表演,且10年來已野放7隻海豚,只有對岸中國持續逆風而行,有多達80幾家、近千隻鯨豚仍持續表演。林婷憶也補充,雖英國尚未立法,但已有30年未有海豚表演、也未引起反彈,且並朝立法推進,杜絕之後有業者從事。

事實上,動保團體2022年揭露六福村野生動物園的猛獸區籠車餵食體驗行程,竟有民眾故意吊高肉餌逗弄動物取樂,痛批園方消費保育動物,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教育、研究宗旨。同年9月26日農委會(現已組改為農業部)函釋明定,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展演「不得進行表演及與人互動之行為」,為限制動物展演邁出一大步,後續農業部依據「動物保護法」相關條文修改「動物展演管理辦法」,並於今年7月29日公告實施新版辦法,可說是揭國內動保法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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