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梨酥註冊「包餡麵食」 食藥署再辯:大陸無「糕餅」選項

文/中央社

大陸暫停台灣多項食品輸入,網路卻傳出是衛福部食藥署錯把鳳梨酥等糕餅類產品,以包餡麵食送件疑義,食藥署今天晚間再次說明,大陸只提供「包餡麵食」選項,並無「糕餅」類可選。

吳秀梅(圖/中天新聞)

台灣食品暫停輸陸議題延燒,近日有民眾引用資料在臉書(FaceBook)指出,鳳梨酥等糕點被食藥署歸類在「包餡麵食」中進行申請,詳細檢視資料類別,通過的產品全是水餃、餛飩、春卷、肉包等食品,質疑食藥署在第1步申請就出錯,才造成許多業者未過關。

針對這次風波,食藥署分別在傍晚及晚間二度發布新聞稿說明,強調輸中食品資料均依據中方需求補件,盼外界勿以錯誤資訊誤導民眾;大陸去年10月提出包裹式推薦註冊時,大陸只有提供14類產品選項供業者選擇,其中與糕餅業相關的產品類別,只有「包餡麵食」,並沒有「糕餅」類。

食藥署近一步解釋,業者只要填寫簡單的推薦資料,且無須提供產品完整訊息,提出推薦清單的時間只有2週左右時間,當時業者如想要透過簡易型包裹式推薦,會自己選擇為包餡麵食類,在業者自行確認符合「包餡麵食」定義,自填大陸所要求的資料,由食藥署彙整後就將清單送出。

此後,大陸今年3月9日改要求台灣以書面遞交推薦及自行註冊文件後,推薦註冊文件的產品類別,如包餡麵食類,由食藥署審查業者所遞交書面推薦註冊文件,如發現申請產品為常溫貯藏鳳梨酥,因為不符合推薦註冊的包餡麵食定義,均會請業者改以「自行註冊」方式上傳註冊文件。

食藥署表示,大陸對於台灣業者採取與其他國家不同的待遇,不但期限短1年,更要求以全書面申請,相同類別業者以相同標準補件,仍發生許多不明原因遭禁的狀況,而且從未告知補件的標準,令台灣業者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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