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埔漁港特定區計畫 第1階段都計變更作業完成

新園鄉鹽埔漁港公設再公展完成,日前在新園鄉共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舉辦說明會,地主們期待後續重劃程序能儘速進行。(記者鄭伯勝翻攝)
新園鄉鹽埔漁港公設再公展完成,日前在新園鄉共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舉辦說明會,地主們期待後續重劃程序能儘速進行。(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辦理「變更鹽埔漁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第一階段都市計畫變更審議程序作業已經完成,後續將由縣府地政處接續辦理第二階段公辦市地重劃作業。

上述都市計畫作業自一0九年三月公展以來,經蒐集民眾、地主意見以及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於一一一年十一月八日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並由縣府自今年三月十五日至四月十七日舉辦再公展作業,再公展期間於三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在新園鄉共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舉辦說明會,地主們經縣府說明後多表示對於都市計畫變更方案無意見,期待後續重劃程序能儘速進行。

縣府城鄉發展處表示,鹽埔漁港特定區都市計畫為縣定計畫區,也是全縣第一個全案通過內政部審議的計畫區。該計畫區自民國七十七年劃設以來,尚有部分公共設施保留地未徵收開闢,此次縣府透過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將長期私有公設保留地之學校、公園、兒童遊樂場等用地予以檢討,檢討總面積三點二六公頃,涉及地主約一0一人。

其中,面積最大的為學校用地約二點一五公頃,位於鹽埔漁港舊聚落中心區,是自七十五年鹽洲國小中興分班停辦後,長久以來未能開闢,致無論公有或私有土地皆未能妥善使用;縣府因此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及跨區市地重劃方式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同時開闢部分公園用地、道路用地,一方面提升都市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另一方面也可達成還地於民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