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瘋/新臺灣人本土球員? 土洋之辨斲傷PLG形象

九年前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的「新臺灣人」戴維斯,因為PLG聯盟除了他效力的國王以外,其他五隊準備取消他的本土球員身份改列洋將引發軒然大波,鬧了一個星期後聯盟終於聲明戴維斯的本土身份不變而告一段落,但水能載舟也能覆舟,PLG兩年前靠攻佔網路聲量崛起,也要小心風向一變吹垮聯盟。(陳楷報導)

身高203公分來自洛杉磯的戴維斯,2011年加盟SBL璞園,兩年後放棄美國國籍歸化中華民國,寫下臺灣籃壇的歷史紀錄;之後短短不到一年,戴維斯幫助中華隊在馬尼拉亞錦賽、天津東亞運及武漢亞洲盃連續三次擊敗中國大陸,亞錦賽第四、東亞運金牌,七年來一共出賽38場國際賽居功厥偉,遠超過當年歸化時的球迷期待。

但2019年戴維斯幫中華隊在世界杯資格賽最後一次擊敗日本後,就因為椎間盤傷勢長期休養,一度轉任璞園助理教練;2020年黑人陳建州組織PLG職籃聯盟,認定戴維斯是本土球員開放各隊競標,也先後加盟領航猿跟國王。這兩季戴維斯出賽總場次不到聯盟的三分之二,年近40也無法場場打滿,但因為聯盟規定第四節只能放單洋將上場,領航猿跟國王第四節卻能用洋將加戴維斯追分擁有明顯優勢,不過兩隊也沒有因為戴維斯打到冠軍,甚至連前兩名都沒份。換句話說戴維斯確實管用,但尚不足以隻手改變聯盟競爭態勢。

而戴維斯身為臺灣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歸化球員苦撐十年,直到今年籃協才又歸化了阿提諾,原本效力T1台鋼獵鷹的阿提諾季外轉戰PLG攻城獅,這兩位「新臺灣人」的身份又被拿出來討論。陳建州過去不只一次表示,認同戴維斯對臺灣籃球的貢獻所以是本土,但阿提諾即使歸化後也還是洋將,PLG賽務決策委員會今年八月卻認為必須修訂規章做出明確定義。不過原本只是聯盟內部會議討論,卻被爆料除了國王以及聯盟,其他五隊一致認定戴維斯不算本土球員,還各出一百萬補償給國王,唯一反對的國王則爆料不只一支球隊想挖角戴維斯,挖不到就要算他洋將。

戴維斯這十年除了替台灣立下汗馬功勞還成家立業,季外自費舉辦訓練營回饋基層,除了不會說國語,場上場下都堪為國民典範,他得知五隊提案後感到傷心跟失望,一度考慮退休。而國內廣大籃球迷完全不能接受只有一張中華民國身份證的戴維斯只因為四十歲還是一尾活龍,居然被算回洋將扼殺工作權,傷害臺灣人感念戴維斯奉獻臺灣的情誼,變成PLG成立兩年來最大的形象危機。

其實PLG並不是第一個把戴維斯當洋將的聯盟,當年璞園歸化戴維斯後也沒有另聘洋將,戴維斯等於還是佔洋將缺打SBL;國外如菲律賓從NBA找來多希特(Marcus Douthit)跟布萊契(Andray Blatche)助拳後,兩人也不算菲律賓本土球員,還要出國討生活,因為邀請歸化的選手戰力確實與本土不同,未來效法中職出賽年資、或者居留時間、甚至國際賽累計成績,讓歸化逐步取得本土身份,都是可行的方向,短期內的戰力不均問題則可以搭配洋將上場限制或團隊薪資補償加以平衡。戴維斯確實有功於臺灣,但職業運動聯盟必須擺脫人治的特例認定,用法治建構可長可久的制度才是正道。

就聯盟五隊立場,PLG原本設計的身份制度沒有考慮歸化球員,當初以為戴維斯又老又傷再打也沒有幾年,所以給他特例無妨,沒想到Q還很能打;加上今年才來的阿提諾年方30,如果跟戴維斯一樣算本土再戰十年,攻城獅或未來擁有阿提諾的球隊佔的便宜太大。要解決問題就是改規章。五隊聯合聲明還透露當初各隊同意戴維斯當本土特例的期限只有一年(不過卻沒有提出相關會議紀錄)。現在提案在目前的本土、洋將、華裔跟外籍生四種身份外,把戴維斯跟阿提諾歸類為第五類「新本土球員」,每隊限一位並保障給予三年合約,而且攻城獅跟其他四隊同步使用新本土名額。換句話說,戴維斯可以繼續當本土,但阿提諾暫時不行。

只是輿論風向一面倒批評PLG過河拆橋,連運動圈外的政治名嘴跟市議員候選人都跳下來參戰認為有違憲之虞,陳建州在五隊提出聲明後在個人帳號上直稱「Q就是本土」,力挺戴維斯的出賽權益。28號召開董事會後PLG正式聲明,規章細則還沒定案,但各版本草案都不會影響戴維斯的本土身份,五隊所提的新本土也就是本土,但阿提諾仍是洋將。

從原本的二比五表決失敗,搬上檯面上延燒一週後豬羊變色,沒有球隊敢再提叫戴維斯當回洋將的議題,或許可以算是執行長陳建州的勝利;但是繞了這一大圈回到原點,聯盟要修改的規章沒有修成,連帶可能影響洋將及團隊薪資等相關制度也都避而不談,甚至可能種下聯盟跟球團的心結、危及陳建州未來的領導地位,反而讓老球迷回想起30年前第一個職籃聯盟CBA因為各隊老闆意見不合垮臺、或者15年前SBL各隊職業化裹足不前、最後好手離開成了一灘死水的慘痛教訓。CBA跟SBL的輝煌繁榮都不滿五年,PLG現在才是第三年,後面還有追兵T1,剛打完的跨聯盟比賽PLG新秀並沒有展現出足以宰制T1或者SBL的成績,卻在戴維斯是不是本土的問題上打轉,PLG如果不想重蹈覆轍,聯盟跟球團都應該好好想一想什麼制度才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