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瘋/氣氛不夠友善 職場性騷擾有法仍不敢言

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年元月到二月在網路對一千多名女性進行調查,遇到職場性騷擾卻不敢透過公司內的申訴機制反應,很大比例的原因是擔心工作權益受影響而不敢說出來,公司的人資雖以女性居多,也希望幫助女性員工,但公司政策未必支持,使人資單位變成夾心餅乾。(戎華儀報導)

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職場性騷擾的兩造雙方,有41.7%是上司和員工的關係,64.2%的被害人因為擔心循公司內部管道申訴,自己會遭受質疑或是雙方權力不對等造成工作權益受影響,不敢提出申訴。

另一方面,國內最大人資網路社群「人資小週末」創辦人盧世安指出,企業一旦發生職場性騷擾事件,對人資單位來說相當頭疼,國內整體的企業人資人員約有7成是女性,也希望協助可能受害的員工,但公司內性騷擾申訴機制的處理方式未必支持人資尋求公正第三方妥善解決。

前勞委會主委、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對人資人員來講,在公司內部,他是上面有公司長官的壓力,下面有同仁遭受委屈,某種程度上他們其實願意站在同仁的角度,可是如果公司的政策不支持,會讓他們沒有辦法施展開來。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有防治職場性騷擾的責任,必須訂定事前預防和事後補救措施,否則可罰10到50萬元罰鍰,並可公布公司負責人姓名,直到改善為止。然而王如玄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從民國91年上路以來,國內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還有13%沒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的申訴和懲戒辦法,只要查到就應該開罰。

國內企業對於勞基法的態度往往是不得不遵守、深怕受罰,相較之下,對於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態度,卻不如對勞基法重視。有法令、有規定,員工若仍不敢講,等於讓規定徒具虛文,企業要真正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才能卸除員工的疑慮。(圖: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