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救援草鴞「小蘋果」 恢復健康終於野放回家

雲林麥寮救助了一隻受傷的未成年草鴞(圖片來源:湖埔社區大學提供)
雲林麥寮救助了一隻受傷的未成年草鴞(圖片來源:湖埔社區大學提供)
恢復健康的草鴞日前已經成功野放(圖片來源:湖埔社區大學提供)
恢復健康的草鴞日前已經成功野放(圖片來源:湖埔社區大學提供)
能救助到一級瀕臨絕種保育類貓頭鷹讓相關單位都相當開心(圖片來源:湖埔社區大學提供)
能救助到一級瀕臨絕種保育類貓頭鷹讓相關單位都相當開心(圖片來源:湖埔社區大學提供)

今年2月中旬有鳥友在濁水溪出海口發現1隻被鳥網受困的未成年草鴞,野生動物急救站發現草鴞腿部脫臼,經過野生動物急救站3個月細心照養下終於完全恢復,日前由雲林縣政府、第四河川分署、麥寮鄉民代表、野生動物急救站等單位一起將草鴞野放回家。

 

參與野放的湖埔社區大學執行長林淑玲表示,草鴞是保育類一級瀕臨絕種貓頭鷹,在國內的數量越來越少,因此這次能救助草鴞並成功野放,讓關心環境的相關單位都非常振奮。第四河川分署長李友平表示,野放現場原本佈滿沙塵,經整治後現已綠意盎然,如今草鴞救傷恢復且成功野放,感到非常感動,也顯示出濁水溪出海口保育有成。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森林及保育科科長張文東表示,針對現在變遷的關係,當然希望生物能夠越來越多樣,而發現草鴞的地點因為整治有成,能發現草鴞讓在地的單位都相當關注,也都持續投入相當人員和物力,希望繼續營造好的自然生態環境。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提醒,民眾私架鳥網或設置陷阱,無論是刻意捕捉或為防止鳥類侵害農作物,都涉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若獵捕到一般類野生動物,將面臨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是獵捕到保育類野生動物,更須面臨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若民眾發現有私設鳥網情形,可向農業處森林及保育科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