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州華男討債 皇后區開槍打傷45歲女

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6日宣布,50歲的麻州華裔居民鄭敏亮(Minliang Zheng,音譯)因涉嫌在皇后區槍擊一名45歲女子,而被指控攻擊罪(Assault)和非法持有武器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Weapon)等四項罪名,若罪成將面臨最高15年監禁;該男嫌聲稱,攻擊對方的原因,是因為對方姐妹欠錢不還。

根據地檢處,今年2月26日,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曾前往法拉盛的一57歲女性家中,聲稱女子的親屬欠他錢,如果債務未還清,她的家人會有危險;此事發生後,手機紀錄顯示,鄭明亮多次出現在該女性家附近,每次逗留數小時。

3月19日上午約10時30分,監控錄像顯示,一輛在鄭敏亮名下的灰色本田廂型車停在該57歲女性家附近;隨後,這輛廂型車跟隨57歲女性的姐妹,即45歲受害女性,一路至橡園(Oakland Gardens)的幾個地方。

12時30分左右,當45歲女性正在她的汽車前裝載衣物時,鄭敏亮下車,並走向這名女性要錢,聲稱「老闆讓拿錢」,說著他拿槍指著該女子,並打中她的腿。

錄像顯示,受害女性試圖通過關閉車門來躲避對方,但是鄭敏亮抓住車門,用力把車門拉開,並告訴她,他會射殺她的所以歐家人,然後離開。

鄭敏亮隨後逃回麻州,於8月8日被拘捕,他於2日被引渡至紐約。

據悉,鄭敏亮報住在麻州(Quincy)教皇街(Pope Street),於引渡當天被提告,被控四項罪名,包括兩項二級非法持有武器(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Weapon) 、二級攻擊罪(assault in the second degree)和非法持有槍支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firearm)。

一旦定罪,鄭敏亮將面臨最高15年的監禁,下次最高法院開庭時間為21日。

凱茲說,被告僅僅是為了解決一筆帳,而開槍射擊受害人,「幸好受害人倖存,而被告將被追究責任,我們感謝麻州的執法機構幫助引渡人被告,接受法律制裁。」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疑過量開砲傷腦 中東美軍多人返國後邪門出事
川普虛報資產案6日開庭 主審法官多才多藝無懼壓力
研究預測:2100年全美前三大城在這一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