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參與悼念六四晚會遭判刑 美國務卿呼籲放人

(中央社華盛頓7日綜合外電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4人因為去年參加紀念「六四」燭光晚會,昨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今天呼籲釋放他們。

布林肯推文表示:「美國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反對對參與天安門事件紀念活動的人士判刑。所有以非暴力方式行使獲保障自由而入獄的人士應立即獲釋。」

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等4名知名年輕民運人士,去年參加六四天安門事件紀念活動後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們在認罪後被判入獄。

過去30年來,香港每年都會於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大型燭光晚會,悼念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罹難者,但去年活動首次遭到禁止。

港警去年以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及安全顧慮為由禁止這場活動。有數萬港人違抗禁令,在維多利亞公園和平集會。

警方其後拘捕了黃之鋒、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26人,並起訴他們參加非法集結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譯者:陳正健/核稿:林治平)11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