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人遭重判入獄 馬英九:滿震驚的

前總統馬英九。   圖:黃建豪/攝
前總統馬英九。 圖:黃建豪/攝

[新頭殼newtalk] 香港民運人士黃之鋒、周庭、林郎彥昨分別遭香港律政司,就621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依「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會」、「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等罪名,判處黃之鋒13.5個月、周庭10個月、林朗彥7個月的刑期 。

前總統馬英九今(3日)下午出席「第21屆國家建築金獎頒獎」活動期間,馬受訪也稱,他滿震驚的,刑度遠超過我們的期待,他覺得中共在處理香港問題上應該更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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