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遭判13.5個月 大喊撐住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祕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就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被控違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西九龍法院昨日宣判,黃之鋒判刑13.5個月、林朗彥7個月,周庭10個月,3人即時入獄。周庭在申請保釋遭拒後,當庭痛哭。

法官王詩麗宣讀判刑理由書時表示,黃之鋒在包圍警總前一天就已透過電話安排行動,是有計畫犯案,絕非一時意氣;3人儘管角色不同,但均是積極參與者。王更當庭斥責黃之鋒等人攻擊警總,挑戰警方權威,直言黃的行為「十分自私」。

在聽聞宣判後,周庭當場落淚痛哭,法官並駁回其保釋申請。黃之鋒在還押前向旁聽席民眾大喊,「撐住呀」;林朗彥也大叫,「絕不後悔!」

值得關注的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其2名兒子及壹傳媒多名高層共10人,今年8月被港警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欺詐或煽動意圖罪拘捕,昨日黎智英等人分別赴警署報到。至2日晚間港警立案控告黎智英詐欺罪,港媒指,黎整晚會被扣留在警署。有消息指出,黎智英、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等3人可能被控欺詐罪,3日會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此外,香港浸會大學署理(代理)學生會長方仲賢昨日上午7時許,也因涉嫌違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遭到20名港警上門拘捕,目前被拘押在沙田警署。方被捕原因可能與去年8月6日在深水被警方臨檢,並搜出10隻雷射筆有關。

針對黃之鋒等人遭判刑,蔡英文總統昨天對此表示「非常遺憾」,她期盼港人不要因為恐懼而忘記心中的理想。「現在還不是絕望的時候,民主的台灣,一定會繼續相挺港人,相挺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