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宣誓就職前先簽廉政公約 6點內容曝光

台南市長黃偉哲簽署第2任期的第一份公文台南市政府透明廉政公約。(市府提供/洪榮志台南傳真)
台南市長黃偉哲簽署第2任期的第一份公文台南市政府透明廉政公約。(市府提供/洪榮志台南傳真)
台南市長黃偉哲簽署的台南市政府透明廉政公約。(市府提供/洪榮志台南傳真)
台南市長黃偉哲簽署的台南市政府透明廉政公約。(市府提供/洪榮志台南傳真)

台南市長黃偉哲今天上午在參加宣誓就職典禮之前,特別在副市長趙卿惠、葉澤山及秘書長方進呈等人的陪同下,簽署第2任期的第一份公文台南市政府透明廉政公約。

黃偉哲強調,清廉、公開、透明是市府團隊所有成員都必須做到的最高原則,這項原則「清清楚楚、乾乾淨淨,沒有模糊地帶」,他本人及未來的市府團隊都要簽署廉政公約,並定期向市民報告。

黃偉哲還說,未來市民的申請案件,像投資、工商、建管等案件,都會透明公開及法制化,並上網公開提供社會大眾清楚檢視,不論任何職務,只要是身在公部門的一天,就必須要清廉服務社會大眾,是他要求自己與所有市府同仁都必須做到的清廉原則。

市府指出,黃偉哲簽署的廉政公約有6點,內容為:一、市長每年公布財產申報狀況(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並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情形。二、市府政務首長依法申報財產,並依規定公開;遇有利益衝突案件應依法自行迴避及公開揭露;不得收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不當餽贈或其他利益;一般社交往來須合乎正常禮俗標準,不得有違反廉潔、正直之原則。

三、在職權管轄範圍內之機關(構),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及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家屬利益時,應自行迴避。四、人民申請案及投資審議案件應公開上網,且案件審查進度及回饋機制應法制化及透明化。

五、本公約未盡事宜,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辦理。六、違反本公約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者經查證屬實,依相關規定懲處;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