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頒獎遭質疑未戴口罩 將挨罰3000元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4日電)台南市長黃偉哲昨天出席資深志工表揚活動時,遭質疑上台頒獎時未戴口罩,違反台南市17日起執行的室內戴口罩規定,市府衛生局將開罰3000元,黃偉哲說,會立刻繳交罰款。

黃偉哲昨天出席在東區崇學國小舉辦的資深志工表揚典禮暨「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這場活動是由市府教育局主辦,台下民眾質疑黃偉哲上台頒獎時未戴口罩,因有影像為證,市府相關單位立刻調查。

市府今天透過Line媒體群組主動說明,黃偉哲當時是應要求短暫拿下口罩留影,時間雖很短,但引來質疑,衛生局調查後將開出台南市自17日起執行室內戴口罩規定的第一張罰單,罰款是新台幣3000元。黃偉哲說收到罰單後會立即繳交。

市府教育局調查,黃偉哲昨天上午10時6分抵達會場時入座,依規定配戴口罩,上台頒獎才拿下來,期間數度上台頒獎,短暫和小朋友互動,並與最年長的志工合照,其餘時間都有戴上口罩。

市府衛生局人員說,將先請主辦單位舉證,再依情況開罰3000元,目前罰單尚未開出。

台南市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編輯:屈享平)109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