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咬光電案批放水 南市府秀公文:經發局代決行

台北市 / 林琬瑜 張政捷 報導

力暘光電弊案,當時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及相關官員被起訴,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開記者會批評地檢署抓小放大,同樣在公文上列名的台南市長黃偉哲卻不用負責,對此,台南市府反擊,公文是陳凱凌蓋章代為決行,民眾黨故意不提,相當惡質。

大片光電板,坐落在台南農田上,日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力暘光電弊案,違法取得台南七股的電業籌設許可,不法獲利高達91億元,不過地檢署起訴對象,包括前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與經濟部文官,遭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砲轟,檢調辦案抓大放小,立委(眾)黃國昌說:「在不符合任何例外的情況之下,請問台南市市長黃偉哲,前經濟部部長王美花,為什麼針對這個違法的申請,還是決定要放水,圖利力暘集團。」

要證明指控有所本,記者會上黃國昌,除了秀出前經濟部長王美花親自決行,讓力暘成功取得電業籌,設許可的公文外,更同樣出示台南市長黃偉哲,親自決行的核准公文,要反駁台南市同樣也端公文來應戰,台南市秀出完整版公文,下方簽名蓋章處還特別放大來看,在決行正下方,蓋的正是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的章,旁邊還寫著代為決行,其中上方幾個字,寫著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處會局主管決定,更反控當初調閱公文,市府均如實提供。

台南市政府發言人田玲瑚說:「民眾黨在記者會所出示的公文,事實上是前經發局長陳凱凌,他代為決行的,但是在記者會的時候,故意不提這一點,潑髒水在黃偉哲市長的身上,是非常惡質的行為。」

黃國昌也回擊記者會出示的公文,是經濟部於9月20日回復,根本沒有經發局長代為決行,也再咬黃偉把想把所有責任往陳凱凌身上推,綠白隔空交火,也讓台南光電弊案持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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