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汐止種菜畸零地變停車場?邱婷蔚PO市府回函嘲:「有看到是眼睛業障重」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指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在汐止區水源路的兩塊相鄰土地,被違規使用成收費停車場。   圖:翻攝張錦豪臉書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指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在汐止區水源路的兩塊相鄰土地,被違規使用成收費停車場。 圖:翻攝張錦豪臉書

[Newtalk新聞]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號召民眾16日上凱道伸張居住正義,但卻被爆出全家名下共有23筆土地;其中一塊位於汐止區水源路162地號的土地,據稱持有人是黃國昌的女兒。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張錦豪今天(5日)則指該筆土地被違規使用成收費停車場;而另一位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邱婷蔚下午則貼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回函,稱「汐止區水源路二段查無申設收費停車場資料或紀錄」,嘲諷「要是看到有任何收費停車場,是你眼睛業障重」。

張錦豪表示,汐止區水源路162地號為黃國昌女兒所持,隔鄰的163地號為黃國昌所有。張錦豪估算,大約20-25個停車位,如果以3000元/月,平均月收6至7萬。但有3個問題:1.沒有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所以沒有繳稅;2.屬於都市計畫區內的保護區用地,已違反土地使用,如檢舉將移給城鄉發展局,一般開罰6至30萬,並將恢復農牧用地原狀,也就是不能有水泥鋪面;3.可能有違建物。

對於張錦豪臉書所稱內容,新北市農業局回應,汐止區水源路段16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區保護區」,照片中顯示現場有鋪面及停車,將邀集相關單位會勘釐清。新北市城鄉局則說明,經查汐止區水源路段162地號土地是都市計畫範圍內的保護區,同地段的163號土地是「道路用地」,將速與相關單位至現地會勘,倘屬實作為停車場使用,且未向主管機關合法申請,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裁處,最重可罰30萬元罰鍰。

邱婷蔚貼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回函,指議員「查詢汐止區水源路二段有哪些公私有停車場案」,獲回覆「經查該路段尚無申設收費停車場資料或紀錄」。結論稱「所以大家要是看到有任何收費停車場,是你眼睛業障重」。後面還連續tag「#黃國昌說他的地都是畸零地」、「#說都是在種菜」,嘲諷意味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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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邱婷蔚PO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回函,稱「汐止區水源路二段查無申設收費停車場資料或紀錄」,嘲諷「要是看到有任何收費停車場,是你眼睛業障重」。 圖:翻攝邱婷蔚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