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成案 黃國昌籲支持者出來投票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連署跨越門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召開委員會議確立黃國昌罷免案成案,排定12月6日至15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12月16日投票。對此,黃國昌表示,請大家一起讓推動改革的力量再度集結,「站出來投票,讓我們再贏一次」。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資料照片)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資料照片)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會後透過新聞稿表示,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2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5萬1191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2萬5120人以上。黃國昌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3萬1922人,符合規定人數2萬6745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177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宣告罷免案成立。

中選會公布黃國昌罷免案時程:11月11日前由黃國昌提出答辯書、11月16日前發布罷免公告、11月26日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12月6日至12月15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12月12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12月16日投開票、12月19日前審定罷免投票結果、12月19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黃國昌選區是新北市第12選區包含金山、萬里、汐止、平溪、瑞芳、雙溪、貢寮區,144個里。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通過門檻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6萬2798票才通過。

黃國昌在中選會宣布罷免案成案後發聲明表示,西元2016年2月懷抱改革熱情,承載人民託付,從中央研究院走入新國會,「我一直沒有忘記,當初為什麼做這個決定,也沒有忘記,自己曾許下的承諾」。

他說,2015年參選聲明中,期待台灣擺脫恐懼、迎向希望,蛻變成保障人性尊嚴、實現公平正義的國家,讓下一代能看得到未來。這期待是過去幾年來,公民社會一次又一次捍衛台灣民主與進步價值過程中共同累積的信念與想望。進國會後,「堅守進步價值,致力推動改革,一直是我與時代力量的夥伴們,共同努力的方向」。

黃國昌表示,過去一年多來,從捍衛台灣主權、推動婚姻平權、貫徹年金改革、到追究違法濫權的弊案等改革措施,「在許多重大議題上,我們都全力以赴」;每天清晨走進立法院,「我深知作為一位國會議員應盡的職責」,與國會辦公室夥伴,從法案撰寫、政策研究、質詢準備到預算審查,總是兢兢業業,全力以赴。

他說:「我可以無愧地說,自己在國會的問政表現,禁得起檢驗。真正讓我覺得虧欠的,是我的家人。謝謝他們對我的諒解與支持。」

黃國昌表示,面對投票,請大家一起讓推動改革的力量再度集結;「這次投票,不僅是對我個人表現的信任投票,更是為我們共同相信的改革理念投下一票,誠懇邀請所有朋友,再次共同展現我們推動改革的意志與力量,站出來投票,讓我們再贏一次。」

前學運領袖林飛帆和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導演王小棣等人今天發起共同連署,呼籲民眾拒絕濫用罷免制度的提案,「一起挺國昌、反罷免」。

林飛帆今天在臉書上說,中選會已經宣布,罷免投票將在12月16日舉行,「如同國昌所說,他不打算用逃避或冷處理來應對這場罷免投票,而是要積極正面迎戰,讓選民來決定,到底未來台灣需要怎樣的立法委員,又要堅持怎樣的價值和理念」?

選罷法規定,罷免活動期間,選委會應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提議人的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應到場發表。但經提議人的領銜人及被罷免人雙方同意不辦理者,應予免辦。

不願具名的中選會官員表示,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將詢問罷免案領銜提案人孫繼正與黃國昌是否同意舉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如果兩人都同意不辦理,就取消。如果只有一方反對,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仍將舉辦。這將是選罷法修法,開放罷免案可以宣傳以來的首次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罷免投票完成後,選委會應在投票完畢7天內公告投票結果。如果通過,被罷免人自公告日起解除職務,依規定應辦理補選者,需在罷免結果公告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

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日起,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如果罷免案遭否決,在被罷免人任期內,不得再提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