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吳思瑤數度隔空開戰 民進黨新會期想用「違憲」框住立院戰神

針對吳思瑤稱「成立金門案調閱小組」違憲,黃國昌直言荒謬到了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圖片來源/民眾黨)

針對中國漁船越界遭驅離釀兩死事件,在野黨團立委昨(4)日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成立調閱小組,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援引大法官釋字729號,指出立法院只能在制度、預算及法律等事件對檢察機關進行通案監督,不能對偵查中的案件調閱相關證卷,稱成立金門案調閱小組違憲。

荒謬到了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

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今日上午舉行記者會,總召黃國昌會後受訪直言,對於這樣子的論調,只能說荒謬到了極點,法學常識完全不及格,呼籲吳思瑤把大法官釋字729號從頭到尾再仔細讀一次,「沒那麼難以理解」。

黃國昌表示大法官釋字729號,是指「立法院對於偵查中的案件,不可以跟檢察官調案卷」,與「有一個違法爭議,只要有任何司法程序進行,立法院不可以成立調閱小組」,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命題。

非常典型「綠能你不能」的示範

黃國昌提到民進黨曾經在2013年提案成立監聽調閱小組,當時針對馬王政爭的監聽風暴,連檢察官都要介入調查有沒有違法監聽,黃世銘是否有違法洩密,「那時候也有司法程序在進行,怎麼民進黨就可以成立監聽調閱小組,這是再一次非常典型『綠能你不能』的示範」。

黃國昌認為在民進黨立委眼中,毫無基本法治概念,對於法律的解釋完全配合政黨和個人利益,違反法律最基本的原則。他也再次強調,大法官釋字729號沒有那麼難懂,「大家拿起來再讀一次」。

調閱小組當然可以成立,也可以跟行政機關調資料

此外,黃國昌指出後來爆發慶富獵雷艦的弊案,財政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當時的檢調也正在調查偵辦,真正的界線是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後,不可以去跟檢察官調案卷,這並不代表調閱小組不能成立。

黃國昌重申調閱小組當然可以成立,也可以跟行政機關調資料,行政機關對於整個爭議事件從頭到尾是怎麼處理,開過怎樣的會議、討論過程和結論又是什麼,相關文件在行政機關手上,當然可以調閱。

自我閹割國會調查權,真是讓人覺得非常遺憾

黃國昌坦言這是憲法的ABC,結果民進黨為了要阻礙立法院進行監督、護航行政部門,立委自己站出來發聲,自我閹割國會調查權,這真是讓人覺得非常非常遺憾。

黃國昌說這種惡意扭曲法律只為護航目的的發言,凸顯自己法學常識的不及格還只是小事,造成法治觀念的扭曲就是大事,更對於立法院依法行使監督權,甚至釐清事實真相一點幫助都沒有。

任何人再大,立委再大,也不能站在憲法的對立面

吳思瑤隨後在今日上午的輿情記者會回應,她手上拿的大法官釋字729號,「任何人再大,立委再大,也不能站在憲法的對立面」。她昨日在司法委員會也針對這樣的提案是否涉及違憲,請教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和憲法法庭廳長楊皓清,「他們的答案都非常明確」。

吳思瑤直言黃國昌是康乃爾的法學博士,「為什麼立法院又多了一個法學博士,但是同樣他們的法學專業性都非常欠缺」。她也不厭其煩針對釋字729號再次說明,「我們一定要以正視聽」。

立法院自不得擴張自己的權力,來組成想要的調閱或調查小組

吳思瑤強調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犯罪之偵查與追溯,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且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

吳思瑤說偵查中的案件,立法院自不得擴張自己的權力,來組成想要的調閱或調查小組,昨日看到由民眾黨和國民黨聯合提案,「但最終他們也暫緩推動,我想也自知理虧,自知這樣的提案會造成國會笑話」。

吳思瑤表示憲法規定非常明確,國民黨和民眾黨真的要懸崖勒馬,立委再大也不能夠逾越憲法的規範。

開議不到一個月,民進黨團喊「違憲」超過10次

立法院新會期自2月20日開議,目前才過不到一個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和幹事長吳思瑤就頻頻對在野黨團開砲,稱落實國會聽證權、首長同意權、藐視國會罪,設立國會特偵組等都涉及違憲。

不僅如此,民進黨團也點名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採即問即答、委員會單一召委制、逕付二讀沒有交黨團協商,以及成立金門案調閱小組等也都屬於違憲,截至目前喊出「違憲」的次數已經超過十次。

民進黨團失去議事主導權,用違憲框住戰神黃國昌

民進黨團在過去兩屆立法院中,無論是第9屆掌握的68席,或是第10屆的61席,民進黨團都掌握實質的影響力和決定權。不過,這次回到三黨不過半的態勢,甚至藍白「62聯盟」還可能成形,民進黨團已正式失去議事主導權。

針對在野黨團期盼推動的改革法案,民進黨團用「違憲」反擊,一來是想避免國民黨團重拾國會第一大黨的影響力,同時也要讓民眾黨團的8席關鍵少數變成「不關鍵少數」,藉此牢牢框住以法律為專業的戰神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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