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認了」下載未成年性影像 檢方求刑7到9月「送他坐牢」

黃子佼出庭。廖瑞祥攝
黃子佼出庭。廖瑞祥攝


藝人黃子佼涉從非法色情網站付費下載至少48部未成年少年性影像,共有47名少女受害,最小僅11歲,台北地院今天第5次開庭,黃子佼最終承認下載。由於此案最高可判1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他迄今未和任何一位被害人和解,當庭求刑7到9月,北院諭知全案12/3早上宣判。

北院今天展開辯論,此案承辦檢察官林岫璁出庭,偕同公訴檢察官林淑玲論告。而黃子佼在法庭上睜眼說瞎話,一開始還狡辯不知道這些是未成年影片,直到開庭最後才默認下載,希望法院予以輕判。不過,檢方痛斥黃子佼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7到9月,明顯要「送他去坐牢」。

法官聽完檢辯意見後,諭知12/3早上9點29分宣判。

黃子佼案起於去年有民眾告發他涉嫌性侵、猥褻及強拍影片,檢警前往黃宅搜索,竟意外查扣黃子佼持有4TB硬碟,打開硬碟後,發現有從非法網站下載的上百部淫片及照片等成年、未成年少女性影像,明顯觸法。

檢方首波認定黃子佼持有7部性影像(7名受害少女),黃一度認罪獲緩起訴,同意支付120萬緩起訴處分金加1200字悔過書,但該決定引起外界撻伐,檢方送職權再議後,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逆轉起訴。

檢警第二波又追出黃子佼持有41部性影像(40名受害少女),影像中的少女從國小到國中都有,年齡最小竟然只有11歲,檢方7/19移送法院併辦。

此案案情單純,但黃子佼卻重金禮聘律師團展開反攻,他在法庭上一改認罪態度,主張當年付費下載時是在舊法時期,自認只有行政罰,沒有刑責問題;律師團則認為檢方「拿A案辦B案」,主張檢警搜索黃宅是為了查性侵案,查扣證物不得作為本案證據。

在黃子佼的頑抗下,北院於7/15、8/12、8/20及9/10,總共召開4次準備程序庭,黃子佼在法庭裡拒絕認罪,甚至聲稱影片不是他下載的,讓檢方氣到反嗆是否要傳妻子孟耿如作證,黃子佼才不再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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