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博》聲援遭司法壓制的異議人士!

黃文博》聲援遭司法壓制的異議人士!
黃文博》聲援遭司法壓制的異議人士!

【愛傳媒黃文博專欄】連續兩天,有不同領域的意見領袖,因堅持異議挑戰執政權威,而被司法處理。

近年挖掘總統博士學位真相,專注到有人批判他偏執,同時也專注到令人折服的彭文正,在這件關乎國譽的世紀疑雲投注心力之深,幾乎賭上一切。眼看所有真相挖掘者紛紛遭到國家機器輾壓,目前只剩下他一個人在獨力作戰,遮掩真相的一方終於祭出重武器,對身在美國未能出庭的彭,由北檢聲請拘提,北院發布通緝。

北檢擺著那麼多大案子不積極處理,更不積極善用調查權爭取調閱被隨意列為機密的相關文件,從源頭釐清本案真相,倒在這件加重誹謗案子展現無比積極,動用通緝手段,施加龐大壓力於最後一位真相挖掘者,讓人對這幾年來國家機器保護執政者之週到,箝制反對者之狠辣,不寒而慄!

與彭文正共同赴難的還有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他在說明會上脫口而出的一句話,被執政黨抓到小辮子,斷章曲解,大肆渲染,按鈴申告恐嚇。

黃的發言原文是:「⋯⋯我誠心建議你等下小心說話,你有權保持沉默,否則所說一切都可以在法庭上做為指控你的不利證據。許處長,你的身家安頓好了嗎?」

提醒曾任核四模擬中心主任、運轉測試負責人、此前未曾聽過有針對核四提出安全疑慮、現任台電核能發電處的處長,不要口出違心之論,以免誤蹈法網,甚至身陷囹圄,賠上身家。從前言後語的語意理解,黃固然有用詞不當之嫌,但也並無恐嚇之意。

倒是執政團隊找一位核電處長來反對核四啟封,真是高招,加上處長強調「不反核電,只反核四」,先替自己敏感的身份解套,然後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出招雖巧卻透著怪異。不禁感嘆,執政團隊拼四個不同意的決心,遠遠超過採購國際疫苗的決心,也遠遠超過平抑物價的決心。佩服,佩服。

黃士修提醒得沒錯,身為前核四運轉測試負責人的處長,當初如果發現有安全疑慮卻不提報,算瀆職;現在擔任核能發電處長卻不及早揭發安全問題,再次瀆職。處長有那麼長的時間以及那麼有說服力的身份,未曾質疑揭露,卻選擇在公投說明會場揭竿起義,讓人民平白花費幾十億元的封存維護保養管理費,還不算瀆職嗎?

處長表示:背後提供黃士修專業知識的,也是他敬重的老師和前長官,只是他們不知道核四廠在設計、採購和施工上,有很多先天不良的問題。

據此合理推判,處長根本早就掌握了核四存在的弊病,既然熟知弊端,這些年為何絕口不提?為何沒有勇氣揭發披露?難道剛好在公投說明會前才得知種種弊病,並且忽然生出十足勇氣挺身仗義嗎?都十幾年了,心裡藏著這麼大的疑問,卻還敢接任核能發電處長,不可思議。處長還真敢!

從這兩件連續發生的事件,你可以看見執政黨追殺異議人士的狠勁,如狼似虎;你更可以看見在野黨政治對抗上的軟弱,羊模兔樣。

彭文正在政治立場站的位置,毋庸置疑;黃士修跟幾個在野黨,亦毫無瓜葛。然而在博士學位議題,戲台上早已人走茶涼,獨剩彭一人扛整棚。跟眾多認為已經沒戲唱的在野人士相比,他孤獨得可憐又堅持得可愛。

至於在核四重啟議題,黃如同隻身殺入敵陣的趙子龍,主要反對黨則像軟弱的阿斗,支援無力就算了,好幾位百里侯還頻潑冷水。反對黨若無法節制自家人扯後腿,還有什麼資格喊「四個同意」呢?

關於彭與黃遭司法追殺的事,我不能認同一些自命清高之士所謂「尊重司法、讓司法釐清真相、已進入司法程序就不便討論」的阿Q心態。司法長年以來臣服於政治壓力,淪為政客工具或甘為政客作嫁的表現,大家沒看夠嗎?司法表面上打著公正不阿的大旗,骨子裏早被國家機器侵蝕,就像部份新聞媒體打著第四權的招牌,骨子裏已遭國家機器收編一樣,都質變為統治者的近衛軍,槍口一致對著為數不多的敢言異議人士,去之後快。

台灣離極權獨裁政體尚差一步的原因,正是因為還有彭與黃這種人物,阻擋住執政者邁向封皇登基的最後一步。台灣人仍保有一定程度的言論自由,仍可選想要打的新冠疫苗,仍能避免吃到無條件進口的萊豬,仍有辦法起碼讓高雄的兩個局長因城中城大火案拔官,憑的是什麼?執政者的良心?執政團隊的知恥?執政黨的反省?別傻了。

憑的不就是敢言的異議人士,還沒放棄口誅筆伐!

當敢出聲說真話的人,在國家機器壓制下越來越少,守在民主變極權最終防線的人勢單力孤,國家終會強迫全民接受唯一的所謂台灣價值,政府終會奪取人民的施政監督權力,政客終會強迫沒收選民的直接民權。

不要以為不會發生。人類歷史上演的國家悲劇,有哪一個不是在「以為不會」的情況下成真的?

此刻的台灣,比任何時刻更需要保護言論自由,而且是保護弱勢言論自由。相對於擅用國家機器輾壓異議言論的執政者,包括彭、黃在內的異議人士,都極度弱勢。社會大眾再不警覺醒悟,再不放下清高的做作身段,再不修正自以為人微言輕的逃避心態,再不出聲捍衛言論自由,很快的,異議人士能夠自由發表言論的場域如網路,會被各種我們想像不到的方式所剝奪。

時間一再提醒人們,過去的事其實並沒有化成灰燼,隨時可以死灰復燃。上世紀80到90年代的黨外前輩,拼命爭來的言論自由與直接民主,時移境遷的現在,難以置信地正在由坐享成果的後輩收回。前輩們深惡痛絕的時代,因著後輩熱烈擁抱而準備復生回歸。

英國政經學者John Stuart Mill 在1859年出版的“論自由”書中,提出四個言論必須自由的原因,其中第四個原因:「討論真理可能會產生弱化品格或行為的重大影響,但總比不能被討論而變成“教條”好。因為教條只是形式上的獨白,會阻礙養成真實且深刻的信念。」他在19世紀中葉的主張,拒絕教條主義,從學術到政府,徹底反對限縮言論自由,竟可以套用於台灣現況,是Mill的見識超前162年?還是台灣民主倒退162年?

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第19條,載明保障言論自由,視之為基本人權。縱使言論自由在任何國家都並非一種絕對權利,但標榜民主的國家應該秉持「積極保護自由尺度,消極防範過度自由」的原則,當執政權面對言論權時,該當知所節制,豈可「消極保護自由尺度,積極防範過度自由」?

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文記載:「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其後雖然有「⋯⋯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的陳述,但綜觀全盤旨意,「最大限度」四字堪稱畫龍點睛,意謂政府需竭盡所能積極護衛言論自由,至於動用法律管理言論,則用了「尚非不得」這四個語帶保留的字眼,白話的意思是「不能說不可以啦」,但強度宜知所節制。

即使憲法明文保障,即使釋憲文意旨明確,可嘆的是,台灣從2017起仍然逐步走向Mill指出的教條式民主。萊豬罔顧民意悍然進口,視科學證據如無物,沒得討論。能源政策的2025非核家園教條,獨沽“風電”一味,佐燃煤燃氣,沒得討論。兩岸政策的仇中貼美教條,單押美國印太戰略,打破與中國共存默契,沒得討論。

這6年,太多沒得討論的重要議題,遍及國防、民生、食安、社會層面,統統沒得討論。異議人士僅剩一張嘴和一桿筆,狗吠火車就罷了,還被只會嬌寵執政者的人揶揄,動輒說嘴什麼:「你們還能在網路罵政府,就證明台灣人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嬌寵必豢養出桀驁不馴之公僕,古今中外,從無例外。如今,飽受嬌寵的執政者以一人之力,讓代議制衡每天少一點,讓媒體自主每天少一點,讓言論自由每天少一點,而民主就因少了這一點,搖身變成民王。

談到言論自由遭到蠶食的問題時,還有另一個值得特別關注的衍生問題--不言論的自由!

我非常好奇台電的處長跳出來當反方辯士的動機,為理念?那何以隱晦十幾年,拖到這個節骨眼才理念爆發說出心裡話?為愧疚?那何以不先辭掉核電處長以彌補隱藏真相的歉疚?到底為了什麼?我百思未得其解,難道有不能說的「不能不說」的苦衷嗎?

希望沒有!但如果有,也不意外。因為2017年8月12日發生的事,讓我不得不懷疑台灣人已經喪失不做為的權利。

當天,總統主持司改國是會議的總結會議,會中一項法官人選由總統“形式認命”的表決案,計票結果沒有過半,這個未過的票決被總統當場沒收不算,她還說:「你們打算怎麼辦?」隨後公然違反議事規則,由自己追加提案,並獲得投票通過,孤意得遂的總統說:「這不就是第一次我要你們表決的事情嗎!」

好一個「我要你們表決」啊!總統沒收的不只票決結果,連與會者不投贊成票的自由都一併沒收。像這種「不得不XXX」的情況,還少見嗎?人民不得不吃萊豬,不得不吸燃煤發電的PM2.5,不得不買高端的帳,不得不犧牲藻礁。

如果我說,有人有不得不說話的壓力?你會相信沒有嗎?所以,在維護民眾言論自由的同時,別忘記爭取某些政治利害關係人不言論的自由。當發生侵害言論自由或不言論自由的事情,最怕民眾袖手旁觀,放任國家機器摧毀異音,坐視異議人士成為烈士。

借用村上春樹在《挪威的森林》說的話:「如果你掉進了黑暗,你能做的,不過是靜心等待,直到你的雙眼適應黑暗。」在台灣民主黑暗期來臨的前夕,微光靄靄,一息尚存,你我的正面聲援,尚有機會遏止民主進入黑暗,莫待暗黑勢力吞沒民主,再來抱怨怎麼都沒有人力挽狂瀾啊!

作者為資深品牌專家

照片來源:作者提供。

●摘錄自品牌原來如此,原文分享於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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