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票意思是什麼?BLACKPINK門票一張炒到40萬 賣黃牛票違法嗎?黃牛票又該怎麼檢舉?

黃牛票問題隨著疫情趨緩、藝文活動鬆綁,重新浮出水面。南韓女團BLACKPINK演唱會門票也傳出一張炒到40萬元,是最貴特區原價8800元的45倍多,令人咋舌。為了解決黃牛票亂象,消基會也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修法、擴大懲處範圍。究竟黃牛票意思為何?賣黃牛票違法嗎?想要檢舉黃牛票又能怎麼做?

黃牛票在各大藝文表演層出不窮,不少真正的粉絲直呼買不到票。 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黃牛票在各大藝文表演層出不窮,不少真正的粉絲直呼買不到票。 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黃牛票意思為何?黃牛票為什麼叫黃牛票?

黃牛票定義簡單來說,就是消費購買票券並非自用,而是為了轉售牟利。當市場上票券需求大於供給時,黃牛票業者便會大量購票,再以高於原價的方式售出,從中賺取價差利潤。黃牛票滿天飛的狀況,在當紅明星舉辦演唱會、熱門體育賽事開打,尤其明顯。

那麼黃牛票為什麼叫黃牛票?據傳,黃牛這個說法源自20世紀的上海,當時糧票由公家機關發放,有些不肖人士拿到後會抬高價格販售,久而久之火車票、電影票、演唱會門票也被有樣學樣,而這群專門買票再售的人,因為搶票行動猶如「黃牛群之騷然」,於是被叫做「黃牛黨」、「黃牛」,他們販售的票券則稱為「黃牛票」。

有些人好奇,為何黃牛可以買到那麼多票,自己卻一張難搶?這與黃牛的手法有直接關係。過去黃牛票業者會以人海戰術掃購票券,現在則會利用專屬搶票程式買票,這也是為什麼許多演唱會、運動賽事的門票經常一開賣就遭到秒殺。

嘗到門票價差大賺的甜頭後,黃牛更把手伸向熱門醫院門診。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施景中就曾透露,許多代掛號業者替願意多付費用的患者代掛門診,使得真正有醫療需求的民眾反而無法順利掛號。

黃牛票違法嗎?賣黃牛票罰則有哪些?

買賣雙方達成共識、黃牛票也不會損及售票單位利潤的情況下,黃牛票還會受到法律約束嗎?對此台灣高等檢察署解釋,販售黃牛票有影響其他人購買機會、擾亂市場價格和秩序、產生消費糾紛等多種問題,因此法律有管制的必要。

依照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若是販售高鐵、台鐵等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票券,因涉及公共運輸利益,還會觸犯鐵路法第65條第1項,可按車票數量,每張處車票價格五倍至三十倍罰鍰。

如果冒用他人身分或使用虛擬身分訂票,無論手動輸入或以電腦程式搶票,還可能構成刑法第210條的偽造私文書罪、刑法第220條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鐵路法第65條第2項也規定,若用不當方法將虛偽資料輸入電腦取得票券,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售演唱會黃牛票可處拘役罰緩及沒收

黃牛票怎麼檢舉?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呼籲,民眾要是發現黃牛票業者,可以直接撥打110檢舉、就近向警政單位報案、使用消保會線上申訴系統,或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也能寫信到各地方檢查署檢察長信箱,附上檢舉人姓名、黃牛票販售地點、黃牛票業者聯絡方式等資料檢舉。

除了向政府單位檢舉,各大售票系統為打擊黃牛票業者,通常也會祭出相對應的手段。民眾若有查獲販售黃牛票的事實,可以附上訂單編號或是座位號碼、與賣家對話紀錄截圖等資訊,聯絡售票系統客服檢舉,票券就有機會重新釋出給一般消費者。

對付黃牛票,其他國家怎麼做?

事實上,黃牛票問題不只發生在台灣,世界各國也都有類似狀況。為了遏止黃牛亂象,不同國家也有不同的應對措施,像是南韓購票時採實名制,訂票者需要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本人電話號碼」認證,確保入場者和訂票者是同一人,防止黃牛轉售票券或喊價交易。

日本演唱會則多採「會員制」、「抽票券」,欲購票者可以透過加入粉絲俱樂部、購買專輯等行動證明自己是真正粉絲,藉此獲得演唱會門票購買資格,但座位隨機分配、不得指定,以將黃牛介入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另有些國家,是以提高罰則的方式,減少黃牛以身試法的可能性。例如澳洲消費者法第二章第10條明定,供應商不能使用任何不當販售技巧引誘消費者購買黃牛票,違法最高可罰100萬元澳幣(約新台幣2045萬元)。

遏止黃牛票,我們還能怎麼做?

為打擊黃牛票,有民眾去(2022)年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購票、取票、入場三階段票券實名制」的提案,建議藝文表演票券上應記載購票者的個人資料,並在民眾取票、入場時進行核對。目前提案已經獲得檢核通過,文化部預計在今年3月29日提出正式回應。文化部部長史哲也提到,將會參考澳洲和日本經驗,研議修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未來高額轉售票券者,可能面臨數十倍罰鍰甚至刑罰。

友善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避免受騙又難以討回辛苦賺來的錢。沒有需求也就沒有供給,消費者們團結抵制黃牛票,才能有效避免不肖人士非法牟利。

實習記者:黑立安

核稿編輯:廖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