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引國土署長的話稱京華城容獎合法 簡舒培酸「竹篙湊菜刀」

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右)。資料照,陳品佑攝
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右)。資料照,陳品佑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放寬京華城容積率,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9/14)引述內政部國土署的說法主張,京華城20%容積獎勵不違法,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批黃珊珊法規看一半、引述用一半「竹篙湊菜刀」,乾脆改名「黃一半」。

簡舒培在臉書指出,黃珊珊拿國土署「地方政府給予容積獎勵上限不得超過20%,是所有各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共識」的說法,主張柯市府給京華城20%的容積有其適法性,「看起來很專業?錯!黃珊珊的說法完全就是竹篙湊菜刀」。

簡舒培表示,黃珊珊主張,柯市府是依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才給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卻刻意不提《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土管條例)中對容積上限的明確規範。

簡舒培直言,黃珊珊想用國土署長的話來幫柯解套,卻只引用自己想看到的部分,忽略國土署其實也強調「容積是公共財,任何容積獎勵都希望優先用於公益性,盡量避免為單一個案、單一族群來做獎勵。」

簡舒培說,京華城用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的名目拿到這20%的容獎,但這3項獎勵是京華城獨享,既無一致性,更遑論公益性。就如同國土署說的,要避免為「單一個案」做獎勵,因此應有通案適用的法令,那為什麼當初柯市府不修《土管條例》,讓京華城成了全北市唯一「獨享」這20%容獎的單一個案?

簡舒培提到,黃珊珊悶不吭聲這麼久,結果一出聲就是拿自己多年的市政、法律專業來為京華城解套,所以時任副市長的黃珊珊,當初面對市府獨厚京華城、在無法源依據下硬要給20%容獎的做法,也是支持的嗎?

她指出,京華城與北市府的容積爭議歷經多任市長,柯文哲在市長第一任期時,備詢時曾說過京華城容積就是392%,要560%容積率拿錢來買,所以為什麼到了柯的第二任期,突然佛心大放送給了京華城額外獨享的20%容獎?

簡舒培表示,黃珊珊身為柯市府第二任的副市長之一,一直沒說清楚自己在京華城案的角色,當柯親簽獨厚京華城核給容獎時,自詡熟稔市政的她也是贊成的嗎?

簡舒培說,現在黃珊珊發文似乎認同柯文哲送給京華城20%容獎,那為什麼不敢承認京華城曾向她陳情,她又幫了什麼忙?柯在公展公文蓋章簽日期的時候,黃有表達過什麼意見嗎?還有柯對京華城態度的大轉變,是不是就是黃給的專業建議呢?要黃珊珊「勇敢、大聲的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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