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我是少數非政二代的年輕人!

黃珊珊》我是少數非政二代的年輕人!
黃珊珊》我是少數非政二代的年輕人!

【愛傳媒黃珊珊專欄】1998年,投入台北市議員選舉時,雖然只有28歲,但是我已經紮紮實實做了六年的律師,在執業第三年已經成為事務所的合夥人,也實際參與事務所的經營,六年的律師歷練和義務法律服務過程,讓我對自己有信心,也準備好服務更多人,幫助更多人!

為什麼參選?很多人問我這個問題,其實,有三個理由,第一,我很年輕不怕失敗,而且落選很正常,當選才是奇蹟吧!第二,我有專業,隨時都可以回歸專業,進可攻退可守。第三,大家記得吧,我想到體制內去改革不公不義,修改不合時宜的法律,讓善良百姓不再受到法律的傷害!

所以,就跟他拼了吧!

第一次選舉前,我主要在中正萬華區工作生活(事務所在萬華長沙街),但當時那個選區已有人選,所以我被安排參選內湖南港區,一開始我只認識高中同學一家四票,根本不知道從何開始,但也從那一天起,竟然結下了我與內湖南港區的一輩子情緣!

從零開始,找了一個小店鋪當競選總部,其他就是靠自己的雙腳到處走,還有朋友與義工的幫忙,那一年,內湖南港的選民給了28歲的年輕女律師最大的肯定,以選區第一高票當選台北市議員,那一年,我是議會年紀第二年輕的當選人,外界對於我能當選都很詫異,因為我在議會是少數非政二代的年輕人!

這樣也算白手起家吧!我知道自己沒有政治背景和靠山,所以我要好好做事靠自己!當時我的選舉政見就是提供「義務法律服務」,從當選那一天開始,我每個星期都固定在服務處親自接受民眾預約諮詢,假日也會到社區、菜市場、里辦公室等處去巡迴服務,這是我對選民的承諾,王淑俐律師也跟我一起做義務法律服務,整整20多年,我們一直信守著這個承諾,直到我兩年前進到市府工作才停下來,可是王律師現在還是在陳宥丞的服務處繼續義務法律服務,他們都在繼續努力實現我對選民的承諾!

法律與陳情服務其實很簡單,就是「與民有約」,民眾先打電話預約,就跟醫生看門診一樣,我會一對一面對面回答民眾問題,大部分都是陳情案或法律問題,選民們都知道在服務處可以找到珊珊,假日也可以到社區巡迴站找到珊珊,除了生病或出國,我的服務風雨無阻!

我從政的信念是:理性問政、紮實服務,所以從不做譁眾取寵的秀,有六位助理跟我一起打拼二十多年,因為,我沒有家族政治勢力與強大政黨奧援,完全靠自己與助理們認真與努力實實在在做事,我一直相信,認真的人會被看見,所以,我非常感謝內湖與南港的選民,讓我順利連任六屆的市議員,更謝謝大家看見我的認真,也謝謝大家如此信任我!

「一件輕衫,挑戰千山」,一個毫無家世背景的素人就這樣踏入政壇,挑戰不可能,但是如果當年我沒有勇敢嘗試,永遠不知道自己可以做這麼多事!

20年如一日的議員生涯,讓我徹底在基層與市民一起呼吸,一起成長,也造就了今天的我,現在的每一天我都認真與快樂的享受上天給我的鍛鍊,也會繼續挑戰千山!

作者為台北市副市長

照片來源:作者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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