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紹庭遭羈押禁見 藍:尊重司法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被控浮報助理費,他9月30日在聲押庭中坦承以人頭及低薪高報助理費,再匯入太太名下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他頻繁出國,妻兒長年定居美國,被法官認定有逃亡之虞,且專案人員在他父親黃芳仁住處查扣預先演練檢調詢問內容的串證筆記,恐有滅證、變造證據、勾串共犯之虞,加上他又居全案主導地位,因此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對此,國民黨高市黨部回應,尊重司法單位裁定,但尚未判決確定前,不會祭出黨紀。
黃紹庭涉詐助理費案,檢調9月26日清晨7許多前往黃紹庭住處及服務處搜索,他卻早1小時出門,7時30分搭機前往福建廈門;檢調懷疑其中有洩密之嫌,已分案另行調查。黃紹庭9月27日跨海發布影片聲明自清,9月29日下午2時許從香港搭機返台,入境後就被調查局人員逕行搜索及拘提到案,昨日清晨4時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裁定羈押理由指出,黃紹庭頻繁出入國境,名下有美國房產也曾有美國籍,此案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另,黃紹庭就人頭助理是否實際擔任助理工作、是否達成將薪資回捐給服務處的協議仍有所辯解,與共犯、證人所述、卷內客觀書物證,有不符情形。
此外,黃紹庭早就擔心浮報助理費會出事,執行人員在黃芳仁住處查扣疑似預先演練對檢調答詢內容的串證筆記,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目前偵查事證尚待釐清,黃紹庭於全案居於主導核心,法官認為有羈押必要性,且為有效防止串滅證,應予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