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馨頒原住民保留地權狀

「我的未來不是夢!」經過多年的申請及使用,終於取得權狀,這是三十二位原住民族人的心聲及期待已久的心情。三日在親民堂吉安鄉長黃馨頒發原住民保留地權狀給原住民鄉親(見圖)。總計頒發四十九筆,其中十六筆為土地所有權,二十一筆為地上權、三筆農育權,九筆地上權,三十二位民眾都是經過多年申請及使用,才取得所有權及耕作權。 黃馨也建請立委鄭天財,應盡速修法縮短取得所有權的行政程序,達到耕者有其田的目標,也期許領到權狀的鄉親都能善用並珍惜土地資源,確實耕作不要讓它荒廢,讓土地得到最大的利用價值及經濟效益。為落實政府推行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政策,依照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吉安鄉公所再次發放原住民保留地權狀給三十二位鄉民,此次共計發出四十九筆保留地,總面積近四公頃。 鄉長黃馨表示,恭喜取得權狀的所有民眾,也安慰他們長期等待的心情,吉安鄉原住民人口雖只占全鄉五分之一,但照顧原住民及輔導原住民取得土地權利是吉安鄉公所團隊積極推動之業務。原住民傳承祖先土地,歷經日本殖民及國民政府來台後,原住民因不諳法令未及時辦理登記,致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原住民透過法令程序設定耕地耕作權、林地農育權及建地普通地上權等方式,由族人自耕自用滿5年,即可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 取得耕作權的七十四歲李金英與六十四歲李銀妹兩姐妹開心的說「終於拿到了,等了快三十年,在有生之年可以親自領取權利證書有說不出的感動」,李金英說這塊地位於干城村,名字是弟弟的,今天來代領,目前作為耕作使用,未來仍然會在這塊土地上持續耕作,將來也會把它傳給下一代。 立委鄭天財說出,感謝黃馨鄉長所帶領的團隊非常認真積極辦理原保地的相關工作,行政院原訂定原住民保留地申請案至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受理,在一○一年擔任立委後,要求行政院應要繼續辦理,延長至一○三年十二月底,許多鄉親向立委表示還有很多還沒有完成的部分,因此鄭天財建請前行政院毛治國不要再設定申請期限,因此現在的鄉親們可以因循著相關工作的進度,持續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