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群書評】當我們討論金錢,我們在討論什麼——《鯨吞億萬:一個大馬年輕人,行騙華爾街與好萊塢的真實故事》
這世界上,再高明的詐術都有人看破,再低劣的謊言都有人買單,所以關鍵從來不是怎麼騙,而是信任為何總能輕易被掠奪?一般我們都說人上當無非因為貪,但貪的原型又是什麼呢?
黃麗群書評〈當我們討論金錢,我們在討論什麼——評《鯨吞億萬:一個大馬年輕人,行騙華爾街與好萊塢的真實故事》〉
和朋友聊到《鯨吞億萬:一個大馬年輕人,行騙華爾街與好萊塢的真實故事》的時候我說:「好像已經很久沒有讀到讓人不想分心刷手機的書了,不過這本可以做到這樣。我每天睡前都安心把手機丟去充電,讀到關燈,讀完之後還覺得『蛤你寫完了喔……』」
《鯨吞億萬》的「好看」可以分幾個層面說。書摘書腰與媒體報導中的輪廓,已經夠戲劇化、夠煽動、夠奇情:一個馬來西亞青年劉特佐,出身富家(其父經商,身價約三千萬美金),外貌樸實,言語也未必靈巧,卻從28歲開始利用自己獨特的人脈與金融領域學經歷,走上一場長達10年、橫跨歐美亞洲大洋洲、從馬來西亞主權基金「一馬公司」身上搬空高達100億美金左右的世界詐騙之旅。是的,貧窮確實限制了我的想像力,一百億美金完全超出我的感受度量衡,一開始只能在數字上乾燥地看出它的「多」,不能從體感上貼近「這到底是怎樣的多」,所以我去查了世界銀行 2018 年世界 GDP 排名資料,一百億美金的話,大概是海地、摩爾多瓦、盧安達的全國GDP,或者,也可以換算成斐濟加上馬爾地夫。或者整整三個賴比瑞亞。
這些傾城傾國的詐騙所得換成了派對、遊艇、豪宅、珠寶與奢侈品(其中包括前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妻子的12000件首飾與567個名牌包)、藝術品、賄賂、拉斯維加斯賭桌上的籌碼、納吉中飽私囊的秘密賬戶,以及電影《華爾街之狼》:這部以知名金融詐騙犯貝爾福自傳為藍本改編的電影,金主就是劉特佐,而片首那輛撞壞的白色藍寶基尼,不是特效也不是道具車,而是劉特佐的電影公司專為這一幕出錢買下的真傢伙。
有錢有關係,就能買到天下最貴的東西
但當然一本出色的調查報導只有這樣的骨架是不夠的,此書的雙作者湯姆.萊特(Tom Wright)與布萊利.霍普(Bradley Hope)是調查記者與金融新聞的老兵,根據序言,他們花了四年的時間進行調查,訪談地點跨越十幾個國家,受訪者超過百位,書中提到的事件來自多個消息來源,輔以照片、影片、文件(根據書中內容,他們肯定還按照時間軸一一回去爬梳其中關鍵人物的社群媒體動態,包括IG、推特、臉書的照片與貼文),以及上萬筆的法院公開資料、機密調查文件、財務報告、電子郵件檔案,美國與新加坡與瑞士的法院資料與官方報告等等。
而作者發揮了兩個方向的專長,其一,他們從大量調查中提煉出了「人」,筆下每個相關的重點人物,都不僅為了服務其寫作目的單純作為消息或引述來源,而有精確細緻但謹慎不過度的關鍵形象描繪,包括外型風格、成長背景、性格側寫、甚至是在校時熱愛從事的運動,這些人物的立體感不僅為行文增色,更重要是使讀者意識到,這雖是一本以劉特佐為關鍵的書,但他的成功及其最後的破滅,亦全都纏繞著每個人的各懷鬼胎或者永不妥協,透過這樣的寫作策略,全書毋需作者跳出來直言說教,只需適量與適位的白描,即足以低調地說明一個隱形的主題:這不全是一個天才騙子開主角外掛的故事(雖然看起來很像這樣),這是許多人集體背棄正直的結果。而劉特佐更像是一個陰錯陽差被投入這群背棄者中間的催化劑。
其二則是作者以清晰淺近的語言,隨著事件與時間推進,由淺到深地解釋各種五鬼搬運是怎麼完成的,此書一部分可說是為了科普金融知識所寫;同時也因作者對此一領域之熟悉,才能將聽起來十分複雜的手腳解釋明白。其實,對一門學問愈透徹的人,愈能信手捻來,以簡馭繁,而愈不透徹的人愈傾向把並不複雜的事務描繪得雲裡霧裡(因為他自己正是被埋在雲裡霧裡了),劉特佐做的手腳,有些說破了,粗陋到不可思議,如果我們照樣幹,肯定早就被抓走。然而只要你像劉特佐一樣,有錢,有關係,你就能夠像許多弊案中的環節一樣:以不合理的低成本換得高價值的資產,而在劉特佐的故事裡,他買到的是一種最昂貴的東西:信任。
這世界上,再高明的詐術都有人看破,再低劣的謊言都有人買單,所以關鍵從來不是怎麼騙,而是信任為何總能輕易被掠奪?一般我們都說人上當無非因為貪,但貪的原型又是什麼呢?我感到貪的原型經常是「我如此值得命運與世人的恩寵」,所以不合理的幸運也相信了,脫離現實的甜言蜜語也相信了。書中有個有趣的細節,講的是《華爾街之狼》主角原型貝爾福,在參與電影製作的過程中起了疑心,他跟身邊的人說:「如果是自己賺來的錢,不會這樣花⋯⋯我見過那幫人,我告訴安妮,那幫人一定是他媽的騙子。我心想,我才不要跟這幫人有瓜葛!」整本書裡,幾乎只有這個前詐騙犯腦子最清醒,點破了最基本也最關鍵的原則,而特意強調貝爾福的幾段談話,當然使故事生動,但也未嘗不可視為作者對名利場微言大義的尖銳指謫。
當我們討論金錢,我們在討論什麼?
然而劉特佐只是一個想躺著賺快錢的投機份子嗎?說也奇怪,從此書的爬梳看來,大概也非如此,沒錯,他開窮奢極侈的派對(座上賓包括好萊塢最有權力的演員如李奧納多迪卡皮歐與最紅的藝人如肯恩威斯特);沒錯,他豪賭(他的朋友回憶,劉曾隨手弄掉一個五萬美元的籌碼都沒發現);沒錯,他砸錢追求一線名模與好萊塢女星(例如日後被美國政府追回800萬美元珠寶的米蘭達可兒。其中最讓台灣讀者莞爾的大概是他也曾高調追求歌手蕭亞軒,還曾豪擲千萬美金,計劃讓她在美國發片),但根據蛛絲馬跡看來,劉特佐也似乎一直沒有放棄擁有屬於自己的正當事業(當然創立這些事業的資本都是從一馬公司掏來的),包括飯店、消費品牌、房地產、EMI持股與電影公司等等。書中也不止一次透過訪談對象提到,在自己的派對裡,劉特佐既不顯得躊躇滿志,也不顯得樂在其中,反而有些拘謹疏離;到了中後期,他在私人飛機與奢華旅行中也無法休息,有無數訊息要回覆、無數秘密要遮蓋,有各路同夥的胃口要滿足,劉特佐的脾氣愈來愈差,性格愈來愈古怪,直到東窗事發,開始逃亡。
其實,當我們討論金錢,我們討論的常常是快樂:究竟買得到?或者買不到?儘管一馬公司所有虧空並不全落入劉特佐的口袋(也包括各種要上下打點的人物),估計也有數十億美金。我倒是不敢大言快樂是數十億美金也買不到,但富可敵國的劉特佐快樂嗎?自始至終,我們無法從書裡得知,而一路以來他究竟為何從一個小掮客起家而愈陷愈深,真正的動機也一直很模糊,讀著讀著,有些時候,你甚至懷疑他根本不是為了錢,而是張愛玲那句名言:你有一門本事,總捨不得放著不用,或者也就是像小鼠莫名其妙上了軌道,跑起來後不繼續也不行。而動機的模糊在我看來,其實是另一個優點:此書確實精彩跌宕跟小說一樣,但畢竟不是一本小說,作者很謹慎地不越界,不將劉特佐處理成「小說主人翁」,這樣一個華麗獵奇的故事,終究是馬來西亞人民莫名其妙共同付出的慘痛代價(其中且包括了人命),道德斷語與情緒渲染,其實都不妥當,只能透過結構與資料安排等寫作技巧,留給讀者無言的心證。
而截至本文完成為止,劉特佐仍然在逃。
本文作者─黃麗群
1979年生於台北,政治大學哲學系畢業。曾獲時報文學獎、聯合報文學獎、林榮三文學獎、金鼎獎等。散文作品連續七年入選台灣九歌年度散文選,另亦入選台灣飲食文選、九歌年度小說選等。著有散文集《背後歌》、《感覺有點奢侈的事》、《我與貍奴不出門》,小說集《海邊的房間》,採訪傳記作品《寂境:看見郭英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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