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國安法」被捕 黃暐瀚斷言可能結局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照,張鎧乙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照,張鎧乙攝)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早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香港警方國安處從家中上銬拘捕,此外2兒子也被捕。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直言,這是很嚴重的事情,黎智英若真的如大陸官媒先前所稱,可能曾接受美國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NED)資助,可能最重會面臨國安法第29條規範,情節嚴重恐處無期徒刑。

網路節目YAHOO TV《鄉民來衝康》今(10日)邀請多位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尹乃菁、黃暐瀚、台北市議員羅智強、網路名人四叉貓、台灣民眾黨公關長吳怡萱,探討「香港局勢」,並分析目前局勢。

今早7點多港警就到黎智英住處帶走仁和2個兒子,且到蘋果總部將財務長、營運長、行政長、動畫部負責人全數帶走,港媒稱其涉嫌牽連過去反送中活動的財務間串謀欺詐。

黃暐瀚感嘆,香港真的是回不去了,他認為,今天港警抓人可能不是針對媒體,是因為《香港國安法》第29條規範,若境內有組織接受國外勢力或境外組織資助、指使、控制,危害到國家安全,就可能會被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罪刑重大,還可能處無期徒刑。

黃暐瀚直言,這就是《香港國安法》最恐怖的地方,上午11點黎智英還被帶回壹傳媒總部,「可能就是要找拿美國錢的證據」,若有的話就適用《國安法》規範,將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