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還押千日|WSJ 社評:關押政治犯,還如何宣稱是金融中心 港府斥言論誤導抹黑

Owner of Apple Daily Newspaper Jimmy Lai is seen shackled as prison guards escort him to a prison van at 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er on December 12, 2020 in Hong Kong, China. Jimmy Lai is set to appear before a court in Hong Kong today on Charges under the newly implemented National Security Law. (Photo by Vernon Yuen/NurPhoto via Getty Images)
(Photo by Vernon Yuen/NurPhoto via Getty Images)

【9 月 27 日 15:30 更新報道】

《華爾街日報》發表社論後,港府在同日(26 日)晚上發稿,強烈譴責及反對有不同海外機構和媒體就涉及黎智英的相關案件所採取的執法行動及法律程序,作出誤導言論和抹黑,認為有關言論是對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香港特區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作出公然的政治干預」。

港府說,新聞自由並非絕對,行使有關權利時亦要因着法律和「達致合理目的」例如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而有所限制,「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它並提到,法院判決理據有詳細解釋,「任何指相關控罪『虛假』或定罪『不公平』的言論,都是對司法公正極其不尊重」,「任何將案件的審訊扣上政治帽子的言論都極其荒謬和不恰當」,又指如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需受違法行為受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港府提醒,任何人請求外國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將會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特區政府對於有關單位呼籲的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依法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強烈敦促相關呼籲所對應的國家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並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外交部駐港公署要求美英停止干預香港司法

外交部駐港公署在周三(27日)發聲明,要求美英「 立即停止干預香港司法的政治操弄」。駐港公署指,有美國國務院和美英少數政客妄議香港司法個案,「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撐腰張目」,要求外部勢力立即停止插手干預香港事務。

外交部駐港公署指,特區政府對黎智英依法追究責任,是防範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和隱患的必須之舉。發言人指香港基本法和國安法明確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廣泛權利自由,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但權利自由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黎智英之流早已被牢牢釘在背叛祖國和人民的恥辱柱上,必須受到應有的懲罰,必將接受法律的審判」。

【原來報道】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要到今年 12 月 18 日才開審,而他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赤柱監獄還押,到今日(26 日)已達 1,000 日。《華爾街日報》編輯部今日發表評論,形容這天是「可恥的紀念日」(ignominious anniversary),既讓世界記起黎智英的勇敢,亦讓人們記起中國對法治的蔑視。文章亦質疑,香港成為一個關押政治犯的城市,還如何向外宣稱是世界金融中心。

文章指,黎智英的犧牲令人注目,原因是即使他能夠事先逃往海外,但他仍然選擇留下。根據資料,黎智英在 1996 年起成為英國公民。文章又提到,黎智英被控違反的《港區國安法》罪行,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然而政府拒絕他聘用海外律師為其辯護。

評論指出,中方在《中英聯合聲明》已經承諾了給予香港人 50 年自治權,但香港仍然聽從中國指示。評論指香港每一個人都知道黎智英將被判有罪,「真正的問題是,一個關押政治犯的城市,如何能向外宣稱是世界金融中心」。評論並且引述數據,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至今,包括黎智英在內已經有 1,647 名政治犯被關押,「雖然金融中心依賴資訊自由流通和法治,但在今時今日,港人可能因為表達錯誤言論而被捕。」

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Sebastian Lai)的言論亦在文中被引述。黎崇恩曾經形容,港府派 500 名警員查封《蘋果日報》是「讓真相成為一種犯罪」;黎崇恩並且說,金融中心不能於謊言和壓制資訊流通的基礎上建立。評論最後說,黎智英在監獄的時間愈長,將愈能證實謊言,而香港恪守法治的聲譽也將成為遙遠的回憶。

在法院未正式開審「壹傳媒案」之前,黎智英已經先後被判監 3 次。2019 年「8.18」遊行,黎智英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 9 個月;同年的「10.1」遊行,黎智英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監 14 個月;至於在 2020 年疫情期間,康文署未處理支聯會「六四集會」申請,黎智英因呼籲和自行到維園悼念,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判監 13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