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搶錢還活埋 詐團3嫌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首件國民法官案件,為民國101年12月在竹苗地區發生的「詐團黑吃黑活埋命案」,全案經國民法官審理、評議,今天宣判,被告徐維韓、郭育廷及謝旻錡3名詐騙集團成員依強盜殺人罪嫌均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強制罪嫌則處有期徒刑5至6個月。

竹苗地區民國111年底發生詐騙集團黑吃黑活埋命案,新竹地方法院22日下午宣判,被告徐男、郭男及謝男3人依強盜殺人罪嫌均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中央社)
竹苗地區民國111年底發生詐騙集團黑吃黑活埋命案,新竹地方法院22日下午宣判,被告徐男、郭男及謝男3人依強盜殺人罪嫌均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中央社)

新竹地方法院表示,此次審理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殺人等案件,3月18日上午9時起進行選任程序,由到場之91名候選國民法官中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於宣誓後同日下午1時起開始進行密集之審理、評議。此案原訂今天下午1時30分宣判,審判長法官楊樹盈表示,因國民法官對刑度的評議討論熱烈,因此延至下午4時40分始宣判。

新竹地院提供新聞稿指出,詐騙集團成員張晉毅、藍昱翔、徐維韓、郭育廷及謝旻錡等人,因詐騙集團上游綽號「紅財神」與死者陳姓男子有新台幣60萬詐騙利益糾紛,101年年12月29日前往陳男家中將人擄走,並從陳男白色BMW車上強取60萬,事後又將陳男載至苗栗偏僻處,挖洞將陳男活埋致死。

新竹地院表示,5名嫌犯為躲避警方追捕,犯案後以同分取來的60萬元現金,張男、藍男立即搭機潛逃至柬埔寨躲避追緝,而徐男、郭男及謝男則先後遭警方逮捕。

此案審理結果,就被告3人被訴之共同強制罪部分,各處徐男、謝男、郭男有期徒刑5月、5月、6月;就被告3人所涉共同強盜殺人罪部分,均處徐男、謝男、郭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被告辯護律師今天主張解除羈押3名被告。但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認為3人所犯為10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可能,因此聲請持續羈押3名被告。新竹地院表示,被告3人所犯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高度逃亡之虞,郭男、謝男2人持續羈押;而徐男因先行落網,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因有逃亡之虞,准予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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