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大會委託書比出席人多 官員:不符民主精神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1日電)民眾黨8月2日舉行黨員大會,內政部官員今天表示,黨員大會一定要有過半數的黨員或黨代表出席,才算成會,雖未規定不得委託,但若委託數量比實際到場人數多,等於少數黨員在代理做決定,不符合民主精神。

台灣民眾黨8月2日舉行黨員大會,目前送交委託書者比報名出席者多。黨主席、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表示,確實有點危險,要再催一下。民眾黨28日截止黨員大會線上報名,初步結算人數,線上報名出席者為3497人,送交委託書者約3540人,預期委託書份數會持續增加。

內政部官員指出,政黨法規定政黨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黨員大會至少每2年召開一次。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應有過半黨員或黨員代表出席,過半出席人數同意。也就是說,黨員大會一定要有過半數的黨員或黨代表出席,才算成會。

官員表示,政黨召開黨員大會後報到內政部,內政部就是看出席人數是否超過1/2,若黨員大會應有6000人出席,但實際出席人數為4000人,委託有2000人,這還可以算成會,但若是委託人數高於實際出席人數,就不符合委託的精神。

但官員也指出,目前政黨法中並未規定出席黨員大會不得委託,就由政黨自行律定規範,但因為政黨是屬於政治參與的機制,所以黨員應親自出席黨員大會,才比較符合民主精神,若大多數黨員都不出席,每次都由少部分黨員在代理做決定,這沒有意義。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受訪表示,依照政黨法規定,黨員大會至少每2年召開一次,若政黨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代表大會,經告知限期召開仍不召開,將會面臨廢止備案的命運。

林清淇也指出,政黨法中也規定政黨每年必須要申報上一年度的財報,若當年度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者,可在書表上加註,並於下一年度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提請追認。若未召開黨員大會,以致無法通過財報,可處政黨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林興盟)1090731

今日最夯新聞流量前3名
 沒人敢「拔管」妻關鍵一句話
曾入共產黨 李:卡早眼睛濁濁
談李死訊挨轟 王炳忠再嗆四字

更多政治相關新聞
李登輝首位「台籍、民選」總統 推動台民主化
高雄市議長補選結果出爐 國民黨曾麗燕當選
網嗆「砍李眉蓁可領優良市民」 她不忍了:報警處理
SOGO經營權之爭爆行賄 檢調搜索約談6立委
治喪小組首次會議 全國機關學校降半旗三天